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及處理辦法(88.08. …
作者: phantom (Ninja ZX-9R) 看板: FORCE125
標題: 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及處理辦法(88.08.11)
時間:東吳機研站 Thu Nov 30 09:55:15 2000
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及處理辦法(88.08.11)
【法規沿革】中華民國七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交通部交路字第二七八九一號令、行
政院衛生署衛署環字第四一○○六二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十一條
中華民國七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交通部交路字第○五六二○號函、行政
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法字第○六五八八號函會銜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二月十五日交通部交路字第○二二一七號令、行政院
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七九六○號令會銜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八月十一日(八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五一二二六號令、交通部交路發字第八八七九號令會銜修正發布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空氣污染防制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之種類如下:
一、粒狀污染物。
二、一氧化碳(CO)。
三、碳氫化合物(CxHy)。
四、氮氧化物(NOx)。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物質。
前項空氣污染物之檢驗,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情形,分期分區實施
。
第 三 條 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之檢驗分類如下:
一、汽車(包括機器腳踏車):
新車型審驗。
新車抽驗。
新車申請牌照檢驗。
使用中車輛檢驗:包括定期檢驗、不定期檢驗、抽驗及申請牌照
檢驗。
二、火車、船舶、航空器及其他水上動力機具之不定期檢驗。
前項第一款第一目至第三目之新車型審驗、新車抽驗及新車申請牌照
檢驗,得委由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專業檢驗機構(以下稱專業檢驗機構
)辦理。
前項專業檢驗機構之設置及管理,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
第 四 條 每一廠商製造或進口各車型汽車,應持經專業檢驗機構檢驗之證明文
件、外國政府機關或檢驗機構核發之證明文件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者,向
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中央主管機關於審驗時,
得視實際需要,先行辦理新車抽驗。
第 五 條 汽車經前條車型排氣審驗合格後,於其製造或進口達中央主管機關規
定之數量或期間時,中央主管機關應自行或委託專業檢驗機構辦理新車抽
驗。抽驗不合格者,撤銷其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及責令製造者或進口商
將已出售之汽車限期改善;並通知公路監理機關,對已驗證核章尚未發給
牌照者停止發照。
第 六 條 每一國產汽車申領牌照時,應檢具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由公路監
理機關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登記檢驗,經檢驗合格後予以發照;每一進口
汽車申領牌照時,應檢具上開文件,申請中央主管機關驗證核章後,始得
由公路監理機關依規定登記檢驗,經檢驗合格後予以發照。中央主管機關
於驗證時,得視需要進行逐車檢視。
特殊用途車輛之認定及驗證,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方式為之。
專業檢驗機構或公路監理機關於執行前二項檢驗時,應審驗該車之空
氣污染防制設備。
第 七 條 中央主管機關抽驗使用中汽車空氣污染物排放情形,經研判其無法符
合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係因設計或裝置不良,除應依本法第三
十六條、第六十條規定辦理外,並撤銷其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
第 八 條 依第四條、第五條及第七條所為之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之核發、撤
銷及新車抽驗、使用中車輛抽驗之執行,其作業要點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第 九 條 使用中交通工具不定期檢驗由各級主管機關於車(機)場、站、道路
、港區、水域或其他適當地點施行,或由主管機關通知於期限內至指定地
點接受檢驗。
第 十 條 使用中車輛申請牌照檢驗,由公路監理機關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
定施行。
使用中機器腳踏車之定期檢驗,由主管機關依有關規定自行或委託認
可之代檢驗廠商辦理。其他使用中車輛之定期檢驗,由公路監理機關依道
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定自行或委託汽車代檢驗廠商辦理。
使用中車輛之所有人應依規定期限參加定期檢驗;未依規定期限參加
定期檢驗或定期檢驗不合格者,除機器腳踏車依本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處罰
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處理。
第 十一 條 依本辦法執行檢驗之人員,以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機構訓練合
格,並領有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訓練合格證書者為限。
第 十二 條 各級主管機關對汽車代檢驗廠商執行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之人員、設
備,得會同各級公路主管機關作定期或不定期檢查。
第 十三 條 依本辦法由專業檢驗機構檢驗所需之費用,廠商應自行負擔。
第 十四 條 本辦法所用檢驗方法及檢驗儀器,有國家標準者,依國家標準,未訂
國家標準者,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交通部定之。
第 十五 條 依本辦法所規定之檢驗及處理,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受檢交通工
具排放空氣污染物之設備,不得拆除或改裝。
違反前項規定者,依本法第六十一條規定處罰。
--
※From: 東吳機研 scumotor.twbbs.org phantom From bi202.bio.fju.edu.tw ...
一個玩車人的天地/FZ車系專屬區/GP SBK TIS賽事討論區/進口車討論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