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pupupa.bbs@******** (苦功), 看板: Car
標  題: Re: 抗議!政府將明訂汽機車白天開大燈,否則要罰。
發信站: 台大計中椰林風情站 (Fri May  3 09:33:04 2002)
轉信站: SCUMOTOR!news.ntu!Palmarama

==> samlee.bbs@******** (我拿PHS只在乎講多久) 提到:
> ==> 在 pupupa.bbs@******** (苦功) 的文章中提到:
> > 那會有什麼影響呢?
> > 很多駕駛人遲鈍得很
> > 天黑了還不開燈,下雨天不開燈,清晨黃昏不懂得可以開燈,進隧道不開燈
> > 要針對的是這些人
> > 回答你的問題有啥用?答對了會頒獎嗎?
> > 反正就把燈打開了就好了,想那麼多做什麼?
> > 不過記得下車時要關燈
> 那不如明訂所有的汽機車皆需改裝光敏燈照裝置。
> 一但光線低於一定的範圍,大燈就會自動開啟。
> 這樣一來不就得了。
> (還是便宜了機車行)
落日時逆光行駛,所有對向來車車頭皆為背光,那時該亮的是對向來車,
光敏燈照裝置在那樣的燈光下會有作用嗎?這時會影響行車的不是光線不足
而是高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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