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pupupa.bbs@******** (苦功), 看板: Car
標  題: Re: 抗議!政府將明訂汽機車白天開大燈,否則要罰。
發信站: 台大計中椰林風情站 (Fri May  3 09:30:01 2002)
轉信站: SCUMOTOR!news.ntu!Palmarama

==> TSP@******** (PICARD) 提到:
> ※ 引述《Louison.bbs@******** (弗羅洛夫法輪360度飛行)》之銘言:
> :   其實我覺得白天開燈真的比較安全
> :   例如灣道中的凸面鏡
> :   還有在艷陽下的空氣則射效應
> :   多了兩盞燈 真的可以提高辨識率
> :   比較安全
>    大白天,豔陽下開車燈可以提高辨識率??
>    想知道提高辨識率做什麼??
>    大白天的,視線那麼清楚....還是在豔陽下,
>    會看不清楚遠方來車,須要借由對方車燈有亮,自己才會注意到嗎???
讓人少費點神不好嗎?在大太陽下開車眼睛也會累的,多兩盞大燈來提醒你不是很好嗎?
有些車的顏色是比較不易辨識的,例如灰色...遠遠就可以看到他不是很好嗎?
>    真懷疑......
> :  不過我也很不習慣
> :  還有我想改的h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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