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TaChing.bbs@******** (沒有絕對的涼缺), 看板: Car
標  題: Re: 請問黃線違規停車罰多少?
發信站: 成大交管寰宇交流站 (Wed Sep 12 23:57:31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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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ckuen.bbs@******** (mer)》之銘言:
> 我記得紅線是禁止停車
> 黃線是禁止臨時停車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規定:
 (詳 http://law.moj.gov.tw)

紅線,禁止臨時停車線,用以指示禁止臨時停車路段;
黃線,禁止停車線,用以指示禁止停車路段。

臨時停車: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引擎未熄火,
          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停    車:指車輛停放於道路兩側或停車場所,而不立即行駛者。

> 而被開罰單的那一天
> 我趕到時交警已經說來不及
> 他已經開罰單了
> 還跟我說罰責是 600 元
> 但今天接到照片及罰單
> 罰單上寫 900 元
> 請問是跟九月一日開始加重罰責有關嗎?
> 現在的罰責多多少?

自 90.6.1. 起:

http://www.motc.gov.tw/orgz/road/law/index.htm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表(修正)〔公路機關管轄部分〕

違反事件
        違規停車

法條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五十六條第一項 (各款標準略有不同,詳見上述網址)

法定罰鍰額度(新臺幣:元)或其他處罰
        600-1200

違規車種類別或違規情節
  統一裁罰標準(新臺幣:元)

   ┌───┬───────┬───────┬───────┬───────┐
   │   │    期限內   │  逾期15日  │逾期15日以上│  逾期30日  │
   │   │     繳納   │   以內繳納  │30日以內繳納│   以上繳納  │
   ├───┼───────┼───────┼───────┼───────┤
   │機 車│     600   │    800   │  1000  │  1200   │
   ├───┼───────┼───────┼───────┼───────┤
   │小型車│     900   │  1000   │  1100  │  1200   │
   ├───┼───────┼───────┼───────┼───────┤
   │大型車│   1200   │  1200   │�  1200�  │  1200   │
   └───┴───────┴───────┴───────┴───────┘

備註
        一、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
            應責令汽車駕駛人將車移置適當處所;
            如汽車駕駛人不予移置或不在車內時,
            得由該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為之,
            或得於舉發其違規後,使用民間拖吊車拖離之,並收取移置費。

        二、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十款 (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應以最高額處罰之,
            第五十六條第十一款 (不依規定繳費) 及前項之欠費追繳之。

相關裁罰標準及規定,請參閱交通部網站相關網址
http://www.motc.gov.tw/whatnew/news.htm
http://www.motc.gov.tw/orgz/ctss/roadlaw/index.htm
http://www.motc.gov.tw/orgz/road/law/index.htm

> 之前聽說紅燈越線也是罰 600

執勤員警引的可能是處罰條例第 58 條第 2 款,罰 600-1200 元,
不過該款條文須造成「致交通擁塞,妨礙其他車輛通行」現象;

如非屬上述違規,則應引處罰條例第 60 條第 2 項第 3 款
「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者」,
罰 900-1800 元,並記違規點數一點。

> 那違規停車部分
> 黃線和紅線有分別嗎?
> 煩請各位網友多多指點!

在紅線區或黃線區停車,均違反上述第 56 條規定,罰則如上述;
在紅線區臨時停車,係違反處罰條例第 55 條規定,罰 300-600 元(裁罰標準如下):

第五十五條第一款
  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者
第五十五條第二款
  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者
第五十五條第四款
  併排臨時停車者
   ┌───┬───────┬───────┬───────┬───────┐
   │   │    期限內   │  逾期15日  │逾期15日以上│  逾期30日  │
   │   │     繳納   │   以內繳納  │30日以內繳納│   以上繳納  │
   ├───┼───────┼───────┼───────┼───────┤
   │機 車│     500   │    600   │    600  │    600   │
   ├───┼───────┼───────┼───────┼───────┤
   │汽  車│     600   │    600   │�    600�  │    600   │
   └───┴───────┴───────┴───────┴───────┘

第五十五條第三款
  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者
第五十五條第四款
  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臨時停車者
第五十五條第五款
  在道路交通標誌前臨時停車,遮蔽標誌者
   ┌───┬───────┬───────┬───────┬───────┐
   │   │    期限內   │  逾期15日  │逾期15日以上│  逾期30日  │
   │   │     繳納   │   以內繳納  │30日以內繳納│   以上繳納  │
   ├───┼───────┼───────┼───────┼───────┤
   │各車種│     300   │    400   │�    500�  │    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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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只有你喜歡,那當然不可以! ── 請互相尊重。 :)

              路口左側讓右側  右轉應讓左轉車  幹道環內車先行  轉彎請讓直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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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讓路車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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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成大交管 寰宇交流 <bbs.tcm.nck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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