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TaChing.bbs@******** (沒有絕對的涼缺), 看板: Car
標 題: 有關黃線違規停車的統一裁罰標準
發信站: 成大交管寰宇交流站 (Tue Sep 11 18:53:42 2001)
轉信站: SCUMOTOR!news.ntu!news.mcu!news.cs.nthu!netnews.csie.nctu!news.civil.n
自 90.6.1. 起:
http://www.motc.gov.tw/orgz/road/law/index.htm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表(修正)〔公路機關管轄部分〕
違反事件
違規停車
法條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五十六條第一項 (各款標準略有不同,詳見上述網址)
法定罰鍰額度(新臺幣:元)或其他處罰
600-1200
違規車種類別或違規情節(機器腳踏車 / 小型車 / 大型車)
統一裁罰標準(新臺幣:元)
期限內繳納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600 / 900 / 1200
逾越應到案期限十五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800 / 1000 / 1200
逾越應到案期限十五日以上三十日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1000 / 1100 / 1200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以上,繳納罰鍰或逕行裁決處罰者。
1200 / 1200 / 1200
備註
一、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
應責令汽車駕駛人將車移置適當處所;
如汽車駕駛人不予移置或不在車內時,
得由該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為之,
或得於舉發其違規後,使用民間拖吊車拖離之,並收取移置費。
二、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十款 (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應以最高額處罰之,
第五十六條第十一款 (不依規定繳費) 及前項之欠費追繳之。
三、各款違規項目之統一裁罰標準略有不同,詳見上述網址。
相關裁罰標準及規定,請參閱交通部網站相關網址
http://www.motc.gov.tw/whatnew/news.htm
http://www.motc.gov.tw/orgz/ctss/roadlaw/index.htm
http://www.motc.gov.tw/orgz/road/law/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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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 motc-f5.mot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