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temilk (幸福的男人)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撞到闖紅燈的行人了!!
時間: Sat Oct 28 02:44:15 2006
這是一個朋友發生的事...
在晚上下著不小的雨的時候..
騎機車以不快的速度要通過一個路口..
卻撞上一個全身黑..連雨傘都是黑色的歐吉桑..
而這位歐吉桑是闖紅燈的狀況....
而我這位朋友也就因為晚上加下雨而視線不佳...
加上對方"悠哉"的闖紅燈...而撞上對方...
由於對方是行人...又在斑馬線邊....
所以責任應該還是機車駕駛較大吧??
有報警處理...對方送醫院...傷勢似乎不輕(大腿骨折)...
我想問的是...這樣的情況該怎麼把責任降到最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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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iblokept 推:調解委員會 這個真的要認衰... 06/10/28
→ CrBoy 推:我覺得是歐吉桑的錯比較大....不過我說的話沒屁用= = 06/10/28
→ soul 推:只要有 "斑馬線" 就幾乎完全不用講了...態度低一點吧 06/10/28
→ GUE5T 推:現在不是都採路權認定了嗎? 走斑馬線就可以闖紅燈?? 06/10/28
→ mullen901126 推:會不會到最後變成..應注意而未注意..= =" 06/10/28
→ psilons 推:問題在能不能舉證當時是行人闖紅燈 06/10/28
→ psilons 推:沒有證人或路口攝影的話,站不太住... 06/10/28
→ valepiy 推:斑馬線上行人有絕對路權吧 有錯指正 06/10/28
→ linsintz 推:絕對路權 應該只限於他是綠燈 你可以紅燈右轉 06/10/28
→ linsintz 推:這個情形下你應該要讓他 06/10/28
→ glowbu 推:推絕對路權...這條我有印象 06/10/28
→ psilons 推:斑馬線上,跟班馬線旁邊,法律上怎麼看? 06/10/28
→ linsintz 推:\ 06/10/28
→ linsintz 推:推錯XD 06/10/28
→ TK 推:不管路權在誰..撞上人就構成"過失傷害"... 06/10/29
→ motc 推:因注意而未注意<--法官8成是這樣判 在台灣阿 沒辦法 06/10/29
→ jdk 推:交給保險公司吧...除非他告你過失傷害..不然撞到人保 06/11/02
→ jdk 推:險公司會賠啊 06/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