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yote (連風都要敬畏3分)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關於臨檢一事.
時間: Sun Sep  3 01:27:14 2006

各位車友一定常常遇到這樣的情形,就是莫名的被攔下來...
其實警察這樣的作法是違憲的....

根據大法官釋憲文的解釋....
法律雖賦予警察有臨檢的權力,但並無賦與警察可以再任一時間,任一地點,
對任何人進行臨檢,除非有明確的犯罪行為才可進行臨檢。

而且臨檢時,警員應主動出示證件,說明臨檢之意圖......

所以那一種站在路邊、衝出來拔KEY的或是突然把警用的汽機車橫在你前面的...
都是違反憲法中的人身自由權。

過幾天我會把相關的文章整理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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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優秀的騎士....
      並不是贏在速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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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coyote 59-116-38-53.dynamic.hinet.net 發表photoman :呃...現在最好參考一下警察職權行使法                   06/09/03
→ photoman :看到警察千萬不要再只抱著釋字535號解釋 ~_~             06/09/03
→ momokokuo :重點是 警察根本不會給你任何時間解釋 就被臨檢開     06/09/03
→ momokokuo :單了 這樣的話 要怎麼解決...                        06/09/03
→ TK :其實一個很簡單的想法...警察執法方式是一回事                 06/09/03
→ TK :與"假設"你有違規事實也是一回事                              06/09/03
→ TK :法條解釋的模糊地帶太多了..                                  06/09/03
→ thecoolman :所以遇到臨檢還是乖乖停旁邊配合,省得被刁…          06/09/03
→ CrBoy :我沒看過哪一個警察臨檢有出示證件的..我在台南...          06/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