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X (是我用車~不是車玩我)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請益】事故問題困擾已久 請求專業人員解答
時間: Wed Aug 30 15:37:39 2006

※ 引述《cyting (悶)》之銘言:
> 之前放學回家的路上 騎過一個無號誌的巷口
> 巷子裡有一台Freeca出來要穿過馬路進對面巷子
> 但他只開出來一線就停住了 因為對向還有車
> 大概是這樣
>   │  │  │  │
>   │          │
>   │  │  │  │
> ─┘              └─
>                 ←對方車頭已經到這 不過他是停止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如圖所示,你算是主幹道車輛
> 因為看對向還有車 還剩一線道 就想從他前面過 車速50
> 結果剛經過他前方 他就起步了 然後就整個撞上來
  在準備通過對方前方車道前
  有特意警告一下嗎??如按喇叭
> 人跟車都滑出去 大概滑了兩個線道(現場圖所量的是8公尺)好險對向沒車
> 身上有擦傷扭傷拉傷 車子外殼破損跟刮痕
  撞擊點是在何處?車頭,車身?還是車尾?
> 有請警察來處理 我也跟著救護車到醫院了
> 想這種情況下 到底是誰對誰錯呢 我知道自己也有錯 比例大概多少
  大膽假設4:6分,對方過錯較大
> 最近又回去現場看過一遍
> 他的巷口是完全沒有任何標誌及標線的
> 這應該算政府行政疏失吧(國賠??)
  難呀~不如說對方為"應注意而未注意"..
> 對方現在遲遲不肯出面解決(打電話給他都說再看看 就這樣看了三個月)
> 調解委員會真的公平嗎??(之前家裡有遇過對方認識而吃虧的案例)
  調解本就針對雙方均有心解決事情才算
  若有一方配合度不佳,那不若直接跑法院來的好點
> 懇請各位版友幫忙解答 感激不盡
  先打電話要求對方出面
  並同時告知若再相應不理則為行法律途徑解決
  但以文中所言..都三個月了,你可以先準備一下提訴資料了
  很多都是能拖就拖,大膽假設.對方可能為無照駕駛或其它原因
  所以才會用此方式回應

  通常一般人若看到告訴書寄到手頭上時
  就會知道不能再行拖字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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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要打架,幹架
那就要抱著一起重傷送醫的決心 ~~~ 狠打猛幹

沒有的話,那就乖乖當當鱉三 ~~
再用錄音筆玩死他 ~~ 恐嚇 , 威脅 , 毀謗 , 羞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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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RX 218-160-81-113.dynamic.hinet.net 發表cyting :撞擊點是...全車 從車頭到車尾巴都撞到了                  06/08/31
→ cyting :所以他車上的凹痕在左前方 就是我右側蓋的位置             06/08/31
→ cyting :用圖表示一下應該是這樣   我↑◎←●他                   06/08/31
→ sirius0311 :這是拖太久啦  1星期來就比較好!!告死它!              06/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