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vetalks (悔不當真)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算是很雖的"車禍"
時間: Sun Jul 30 03:06:04 2006
今天要回家時,依照往常慢慢的龜在路右邊,回到家附近有段比較小的路,大概二
台汽車寬,我就騎在最右邊,騎一騎,直覺感到前方一個騎腳踏車老人動作怪怪的,
這邊是重點了,我隨即把B牌對四煞死立在路邊,對方大概用時速5衝過來,然後我
用腳去擋他腳踏車的前輪,車子完全沒事,我沒倒,腳被刮傷這樣..一下車整個怒
呀我,這時老人還在地上,我就把他拉起來,發現是個喝酒醉的老頭,我當時心情
很差,直接問他,你是想叫警察還是自己把車搬開,他當時跟我嚕我去撞他,我就
問候他,還好周圍有人剛好看到他是逆向直接過來然後碰到我左腳自己跌倒,假如
是女生碰到可能會不知道該怎麼辦吧,而且對方又是你要有點力氣才抬得起來
在外國這種自己要弄掛自己的應該很明白對錯了
但在台灣就是會有啥道義上責任 只能說 再怎麼閃 還是有白目會碰到
如果沒有目擊者又遇到裝死的人 真的是會一堆麻煩
我怒的地方是1.一開始給我坐在地上裝死 說腳踏車壓到他
2.我是在最路邊了,假如當時我騎60就好了,搞不好這樣一碰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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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你今天好好在路邊照速限騎 就偏偏會有人逆向跑來撞你
他又不小心受傷了還好 掛掉的話還會被家屬指責 什麼鳥文化
3.不知道的路人看到一個年輕人在幹稿坐在地上的老人,好像都
認為年輕人是錯的,尤其是你又戴彩繪帽
4.那老人手臂被柏油刮傷還想跟我要醫藥費
後來 還好周圍有目擊者 都叫我趕快走不要理他,我回他們說,怕被他反咬一口
請他們記得這情況這樣,後來想想我有很多事作錯
我也放他走了,其實應該叫他也去警局
1.不管怎樣 現場要先照下來或保持
2.基本上平常手機的照相很好用 今天卻忘記了 或是要隨車帶個能紀錄的東西
3.沒叫警察就是怕會有一堆問題 所以我後來氣消後趕快跑去備案了
4.情緒化反應 我今天不爽到直接把對方的腳踏車"丟"到路邊
還有有推了他一下 就給我倒下去 還是不要跟對方有什麼手腳的拉扯是上策
5.如果可以應該也請能幫忙作證的路人或住戶留下資料這樣 這要看態度了
大概是這樣了...祝各位板友行車平安 不要碰到此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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