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ilences (silences)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算是很雖的"車禍"
時間: Sun Jul 30 13:45:43 2006


想到我爸以前的情況

那時我爸一個人開車,路口綠燈,因為要左轉,所以就在左側車道等待,
法規上規定左轉車是必須過了路口中心點才能車頭偏左待轉,
不過大多數車子都是過了停止線後就車頭偏左待轉,那時我爸也是(車已停)

後來聽我爸的說法是,此時就有一個七、八旬老人騎著機車,
左搖右晃的騎過來,明明看到我爸的車停在路中了,還是死命的撞過來。

撞上車後,引擎蓋板金當然凹了好大一片。

大概是第一次遇到車禍的情形,我爸也慌了,抱起老人打算開車送他去醫院,
後來作罷......

後來對方家人一直指責說是我爸開車撞他,

警察的筆錄其實也只有清楚的記載案發的狀況而已。

當初詢問警察的意見說依判斷應為對方肇事。

保險公司三催四請也說不願意幫忙。

對方家人常常打電話來恐嚇

對方死咬著說是我爸開車撞他(感覺是為了拿棺材本  有人這樣教他)

最討厭的是檢察官有先入為主的觀念,一開口就說是我爸開車撞他

警察也沒什麼用,目擊證人大多數也沒有那麼好心幫你作證

而且明明就沒有撞他,是它撞過來的
對方死咬著你一點點的交通違規瑕疵(左轉未過中心點)
當然對方也不承認是自己的錯。

最後我家拿20萬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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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silences 219-84-153-154-adsl-tpe.static.so-net.net.tw 發表
  Modify: 06/07/30 13:54:56 KiNoNo :午告雖                                                  06/07/30
→ xoo :當地沒有監視器喔?真的很衰                                  06/07/30
→ gamewed :20萬...會不會太衰....                                  06/07/31
→ silences :因為那個老人自己撞車還開刀兩三次..最機車的是          06/07/31
→ silences :看..連開刀都要我爸簽同意書還是什麼的                  06/07/31
→ silences :意思是老人開刀中掛點  也算我家的責任                  06/07/31
→ photoman :有沒有去鑑定過失比啊?                                06/07/31
→ owen :法律果然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台灣的檢調其實有點問題          06/08/01
→ maktub :台灣法律有很大的比例是…傷者、死者為大,誰管對錯        06/08/01
→ Andy :台灣還是自求多福  司法and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06/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