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v180 (迷途羔羊)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我弟前天在新店出車禍
時間: Tue Jan 24 20:58:38 2006
唉...
我也出過類似的車禍,被一台搶車道的貨車勾倒,
結果對方還肇事逃逸...
在台灣出車禍,沒死人,警察也懶的查...
很感嘆啦~
誰要是死了,那死的那個一定是大善人,家裡的經濟支柱,
學校的好學生,孝順父母的好小孩...ex.
至於沒死的就要道義責任負到死,誰對誰錯沒人關心的.
如果對方告上法院,就算你對也是要賠錢.
為什麼?
因為這裡是台灣,情、理、法,情第一,法最後...(台灣法官跟檢察官根本是萬惡之源)
如果你還敢去祭拜,我只能說你勇氣可佳,靈堂扁人也是時有所聞.
請記得,你是住在一個連林春生、高天民都可以變成英雄的國家.
我要是你,我會堅持自己立場,甩都不會甩對方,
對方真的死要錢,那就讓他告吧!
要賠就先脫產,最多燒給他啦!
=====以上屬於發洩文=====
比較建議你還是去探視、關心,
同時記得做紀錄(照相or錄影).
如果真的挨告,可以跟法官表示有去探視,
顯示你是有盡道義上的責任,有助於判決.
好笑的是,在台灣這叫展現誠意,
在國外你這樣做,法官反而會懷疑你作賊心虛...
祝原po幸運囉!
※ 引述《driftman (driftman)》之銘言:
> ※ 引述《NEWSP (DIO愛好者)》之銘言:
> > 嗯~~聽我弟講起來也真是無妄之災
> > 我弟騎30km 對方騎約70幾80km從右後方超車
> > 結果他的腳架勾到我弟的排氣管(不知道怎勾的)
> > 然後人就飛出去了
> > 我弟跟他女朋友都戴m2r333的四分之三
> > 再加上冬天全身都包的緊緊的又騎很慢
> > 就只有摔車的小擦傷 還有車體的損壞部份
> > 而對方 沒戴安全帽 又喝酒
> > 現在是病危狀態
> > 事發當時 就叫警察跟救護車了
> > 我弟也做了筆錄 不過警察說對方如果不幸怎樣 還要再做一次
> > 但是現在 想請問下一步該如何處理
> > 錯應該全在對方 所以我們想知道後續的賠償問題
> > 當然現在我們也不好跟對方要求什麼
> > 畢竟現在他們這情形我們也能體諒
> > 不過 我們自己的問題 修車跟醫療費用什麼的
> > 要怎麼向對方要 或是要經過調解庭什麼的嗎
> > 麻煩大家給我點意見
> 不需要體諒他啦
********
> 要是我是被撞的
> 管他是死是活 反正就是要他賠啦 他如果掛了就去跟他家人討啦
> 不需要當濫好人
> 以前我親戚也發生類似事件
> 我方是受害者 經過鑑定確定完全是對方錯
> (我方開車經過十字路口 剛起步 時速30以下 對方死台客機車闖紅燈撞到我方車尾
> 當時我方號誌變綠燈至少有10秒了 而且重點是橫向道路是紅燈後為左轉專用
> 之後才輪到我方綠燈 所以橫向直行車根本不應該在那時「高速」出現
> 且在我們之前已過了ㄧ台車 我們是第二台)
> 我方當時想說對方很嚴重了 就不再追究 修車錢就自己出 自認倒楣
> 沒想到對方掛掉之後(約一星期後) 他家人竟然ㄧ天到晚打電話來說叫我們負道義責任
> 哇哩勒~~~
> 講明了就是死要錢啦 想發死人財
> 什麼叫我們至少去上個香之類的
> 上大便啦~~~
> 沒叫他來給我舔腳趾就不錯了
> 才不想鳥他哩
> 所以你們也不用心軟啦 管他家裡有錢沒錢 管他是不是家裡唯一經濟來源
> 就是要他賠
> 十年前人家說吃虧就是占便宜
> 現在的社會 吃虧就是大笨蛋啦
> 人家看你好欺負就吃定你了
> 記住
> 不~~~~~~~要~~~~~~~放~~~~~~~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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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rv180 從 218.32.80.51 發表
→ photoman 推:不盡然如此吧( ̄□ ̄|||)a 06/01/24
→ shen 推:遇上爛警時,還是有"關係"較吃香!鐵律! 06/01/24
→ shen 推:只是記得給幫助過你的人說謝謝喔,這是我的原則 06/01/24
→ plentyx 推:很多不都是被媒體誤導..法官跟檢察官的壓力很大的阿. 06/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