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atersky (專賣~BOSCH蝸牛喇叭~讚)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問題]開單問題
時間: Mon Nov 21 08:50:58 2005
※ 引述《loser (小三)》之銘言:
> 就是阿 本人上個禮拜被開了一張不依號誌行駛
> 也就是我跨越雙黃線啦 但是今天下午發現
> 躲在原地開單的是一位替代役男
> 另外 在學校也常發現有替代役男在開停紅線上機車的單
> 可是旁邊完全沒有警察
> 小弟想請問大家一下
> 替代役男有替警察執行勤務的權力嗎 還是其實可以
> 小弟我違規沒話說 不過實在是很好奇
> 謝謝啦!!!
> (若他沒權力開單或照相 我跑去拍他偷拍的樣子可以申訴嗎)
請參考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7條
道路交通管理之稽查,違規紀錄,由交通勤務警察,或
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執行之。
前項稽查,得由交通助理人員協助執行,其稽查項目為
違規停車者,並得由交通助理人員逕行執行之;其設置
、訓練及執行之辦法,由內政部會同交通部定之。
第7-1條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
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
實者,應即舉發。
換句話說,如果違規被照相
根據7-1條,一般民眾就可以舉發了
至於取締違規
交通助理只是擔任輔助性質,比如拍照
但是開紅單,一定是由員警開
你的紅單上會有員警簽名或編號
原則上來說,交通助理頂多只能幫忙填單子,最後的簽名還是得由員警執行
問題是如果單子開錯員警要自己負責
所以員警通常不會給役男填紅單(除非他想自己找麻煩)
而且這樣容易有非議
不過在法令上來說是可以的
為什麼我那麼清楚勒,因為我現在在當兵,因為近視的關係,還不得不當替代役
有事沒事就會被罵的替代役
而且還是交通助理役,上課要上法規,這些都有提到
不過扯遠點,我們上課上了不少車禍處理的
很大比例的案件都是闖紅燈,跨越對向車道才出事的
照片都慘不忍睹
大家還是多遵守交通規則吧
雖然每次我被開單心裡也都很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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