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iaommx (MMX)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一點小小的心得...
時間: Sun Nov 20 23:35:27 2005




※ 引述《liaommx (MMX)》之銘言:
交通部回應了.

http://pub.motc.gov.tw/public/intereyes/InterEyes00.nsf/
ao7ik8ei4g5nckl/$A2BB02B9857E2D21482570B5004837D7?OpenDocument

不縮了.
內容
一、
查「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9條規定:禁止臨時停車線,用以指
示禁止臨時停車路段,以劃設於道路緣石正面及頂面為原則,無緣石之道路得標繪於
路面上,距路面邊緣以30公分為度。故依前述原則繪設之禁止臨時停車標線,其禁停
路段並無左右內外之分。
二、
本案倘台端就標線劃設方式存有疑義,建請逕洽當地交通主管機關依前開規定
檢討改善,以符法制並杜爭議。

發文文號:路臺營字第********號
發文日期:9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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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liaommx 59-121-155-200.dynamic.hinet.net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