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nison (我咬了瘋狗XD) 站內: water
標題: Re: 剛看到報紙
時間: Fri Feb  1 04:20:21 2008

※ 引述《Blackjet (媽啊..RS250是怪獸>"<)》之銘言:
> ※ 引述《janison (我咬了瘋狗XD)》之銘言:
> 你都講到重點了。

  我每一篇都在說同一件事啊:正當法律程序

> 最早一篇我說,如果政府設個專門負責偷拍的機關組織以及相關人力(也就是於法有據)
> 那人民還能夠靠北靠木什麼呢?

  直接說 這種組織不是警察機關 更不是法律制訂的初衷
  該說 這是國營事業吧....

  我想到一句名言 To punish and slave the people
  那這組織的縮寫 就是以上這句話的縮寫啦XD

> 在我的角度來看,就是警察管太多又法無明文
> 別的機關制定的東西都丟給警察去執行(戶口.交通.外勞.)

  警察機關的制訂 不就是要處理這些執行面的事項嗎?
  但是警政署刻意擴大法律授權 就是有瑕疵

> 反正警察很好用,又可以當萬能擋箭牌
> 制定面與執行面的瑕疵‥ 阿接丟細歹玩啊
> 小民亦無能為力

  制訂面與執行面的瑕疵 由來已久
  但可以避免的瑕疵 本來就該避免 為何還是如此堅持呢

  我個人解讀的方式比較機八
  就是警政署明知這個瑕疵 知道這瑕疵短期內無法修補
  所以一意孤行

  講口語點:我有權力 你奈我何~~~

  罔顧人民的權利 跟威權有何差異


--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janison 61-229-35-103.dynamic.hinet.net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