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um (你抽的是誰的菸...) 站內: KAO-MOTOR
標題: Re: 95年1月7日 聯合報新聞稿
時間: Mon Jan  9 20:10:31 2006

※ 引述《heyhay (The Dark Force 達斯麵)》之銘言:
> ※ 引述《shiuanjie (祝妳一路好走... ,_,>)》之銘言:
> > 緝兇!女大學生車禍 肇事車逃逸
> > 到台東跨年 回程騎重型機車經南迴公路 疑閃避拖板車摔死 同行男友人傷心
> > 【記者 王昭月、李蕙君、溫筆良/連線報導】
> >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應用德語系四年級女生林妏姍,今年元旦騎重型機車從台東返
> > 家途中,在南迴公路草埔段摔倒重傷送醫不治,警方懷疑聯結車肇事逃逸,由於附近沒有
> > 監視系統,家屬呼籲目擊證人提供線索緝兇。
> >   林妏姍的同伴陳良弘告訴草埔派出所主管傅岳明說,林妏姍和他騎機車參加台東跨年
> > 活動,一日下午返回高雄,行經南迴公路457公里處,一輛拖板車迎向而來,他和林妏
> > 姍都閃到最旁邊,幾乎都快碰到護欄。他在前方聽到「哇」一聲,見到林妏姍已躺在地上
> > ,呼救叫護車將她送醫不治。
>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肇事逃逸"
> 乘坐過或者駕駛過大型車輛的人應該都能體會
> 那種貨車後照鏡死角,還有車體對路面的回饋之模糊
> 這樣的用詞遣字
> 會不會不好?
> 在ptt也一面倒的怪罪拖板車司機
> 就算當下再激動再憤怒再難過
> 也是該有平復冷靜的時候吧?
> 況且說句難聽的話
> 就我看到的事情經過(文字),似乎跟上面所敘述的有所出入
> 我相信或許有人會跳出來說我不是當事人
> 或者是不要給當事人壓力等等
> 就算如此
> 也不要找個人來扛這所有的錯吧?
> 難道因為是大家認識的車友
> 所以就可以這樣全力保護嗎?
> 釐清事情的真相相信是關心這整件事情的人最希望知道的
> 不是因為同情同理當事者就能這樣
> 誰來同情拖板車司機?
> 無心之過的人又是誰?
> 誰人無父母誰人無兒女?

我家本身也是開大車的 我更是從小就是在大卡車上面長大的

寒暑假更是我爸的免錢捆工

我的用字 從一開始就沒說過 拖板車是肇事者 更沒說過他肇事逃逸

因為我真的沒有目擊事發經過 我騎在小剎的前面

事後醫院檢查報告 還有當時的情況 我再去拼湊 有可能就是當時的那台拖板車

就像我先前的簡單敘訴事發那一篇

"但 請先讓我 做完我該做的事          "
 把疑是肇事的板車找出來
 搞清楚事發過程 並不是想找誰出來擔罪
 因為 罪人 早就已經出現了

對警察 對記者 我也一直闡述我的意思 我是想把事情釐清 不是要找誰來擔罪

因為 小剎的傷勢 還有車子的狀況 實在讓我感覺很離奇

這件事 司機本身也許也不曉得 畢竟車子那麼大 假使真的弄到 真的一點感覺也沒有

今天 記者報導出來的結果 我自己也被嚇到了 怎麼跟當初接洽我的台東記者說的不一樣

我還打電話去找她 詢問 他說他是把稿子送到屏東這邊 交由那邊的大哥併搞

他說 會再幫我去詢問屏東這邊的大哥 如何處理...


謝謝大家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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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chum 218-164-136-224.dynamic.hinet.net 發表Motorone :推這篇.....  ._./                                     06/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