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hotoman (The Cavalier of Hope) 站內: water
標題: Re: 又來了
時間: Mon Dec 26 15:32:33 2005

※ 引述《DAYRUNTIGER (YZRM1SPIII-回歸原點)》之銘言:
> ※ 引述《photoman (The Cavalier of Hope)》之銘言:
> >        沒錯,不用精通但是不能不懂!
> >        話說,臨時牌過期不能沒入車輛才是,
> >        把第十五條第二款和第十二條第四款的法律效果合起來看就很清楚,
> >        甚至不需要多餘解釋。
> >        直接沒入車輛的要件很清楚,我不明白警員為什麼敢這樣濫用,
> >        更不理解這竟然不會受到懲處?
> >        臨時牌逾期繼續騎是違規,一點問題都沒有。
> 不過另外來說臨時牌逾期車也是不能上路就是了。
> 被開了罰單也不能再騎回去。
> 得開車來載吧。


    嗯,我重新研究了一下,臨時牌逾期不能沒入車輛但是可以移置保管。

    不過要比較注意警察是否以沒入處理。


--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photoman 61-228-241-202.dynamic.hinet.net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