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hotoman (沒人要打球  Q_Q) 站內: water
標題: Re: 對了,其實有一點我不懂  
時間: Fri Sep  9 14:51:04 2005

※ 引述《Derrick (德瑞克)》之銘言:
> ※ 引述《photoman (沒人要打球  Q_Q)》之銘言:
> >       半套的很多....不過未必都是亂來。真有興趣,不妨找書看看 ^^
> >       另外,法律爭議終局由大法官等級的機構處理,絕不是台灣特有,
> >       而且台灣大法官的貢獻「我認為」是很大的。
>       僅以核四和役男出國這兩例來說,
>       我覺得做得不錯.


     其實真正最有意義還是一堆關於法律保留和特別權力關係的解釋吧

     以往台灣習於用命令規範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或甚至命令超越母法授權,

     把這些挑出來一個一個罵,讓台灣勉強有點法治國家的樣子....


--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photoman 218-160-179-28.dynamic.hinet.net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