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hotoman (愛凹螺絲) 站內: water
標題: Re: 佛頭一號佛頭一號~~
時間: Thu May 12 22:01:02 2005

※ 引述《kentbu (又有同性戀跟我告白)》之銘言:
> ※ 引述《photoman (愛凹螺絲)》之銘言:
> >            刑事是手段...很賤,很有效
>    是沒錯
>    但有些人更賤 很無賴
>    這種罪能判多重 重點是人會不會到還是問題


          如果對上的是這種人,那光是民事更是不夠。

          民事不到庭頂多一造辯論判決,

          刑事就會發生「得使用強制力」到場的狀況,

          甚至發通緝......


          除非極端的亡命之徒,你說刑事有沒有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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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photoman 218-160-181-131.dynamic.hinet.net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