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mikaze (charlie) 站內: water
標題: Re: 我可以在水板靠北嗎
時間: Sat Mar 26 23:06:37 2005

※ 引述《panther (盤的自以為)》之銘言:
> ※ 引述《photoman (徒法不足以自行)》之銘言:
> >    我可以打岔一下嗎 XD
> >    我覺得每次有爭議,大家都把爭點放太大了,不著邊際,
> >    其實問題範圍比想像中而確定。
> >    例如「注音一」事件,發生爭議的並不是「禁不禁注音文」本身,
> >    單單這一點幾乎不會有人反對,會至少是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多數。
> >    今天會讓人覺得怪怪的是另一個情況:當注音文的使用幾乎不造成干擾、
> >    甚至難以發現時,是否還需要處罰?是否還需要跟嚴重使用注音文等量的
> >    處罰?
> >    我對答案沒啥意見,只是覺得問題點跟本沒抓清楚~_~
> 其實我本來覺得小柏這樣的處罰似乎有點吹毛求疵
> 但是既然身為板主的他認為必須嚴加執行
> 那就嚴格一點吧  身為板主有板主的難處  路人很難體會吧
> 如果真的不小心  而且被抓到了  就只好怪自己沒注意囉
> 這對執法者來說  也是比較抓的住的原則吧
> 國有國法 家有家規
> 該怎麼做 怎麼做最好  就讓主事者去評斷
> 而路人呢 就別瞎起鬨吧

我猜可能是有人進水桶不爽
然後去挖那些東西出來吧
跟二手板tommars剛開始的時後一樣
沒辦法的情況下
才通通處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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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kamikaze 61-231-182-242.dynamic.hinet.net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