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mikaze (charlie) 站內: water
標題: Re: 我可以在水板靠北嗎
時間: Sat Mar 26 23:06:37 2005
※ 引述《panther (盤的自以為)》之銘言:
> ※ 引述《photoman (徒法不足以自行)》之銘言:
> > 我可以打岔一下嗎 XD
> > 我覺得每次有爭議,大家都把爭點放太大了,不著邊際,
> > 其實問題範圍比想像中而確定。
> > 例如「注音一」事件,發生爭議的並不是「禁不禁注音文」本身,
> > 單單這一點幾乎不會有人反對,會至少是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多數。
> > 今天會讓人覺得怪怪的是另一個情況:當注音文的使用幾乎不造成干擾、
> > 甚至難以發現時,是否還需要處罰?是否還需要跟嚴重使用注音文等量的
> > 處罰?
> > 我對答案沒啥意見,只是覺得問題點跟本沒抓清楚~_~
> 其實我本來覺得小柏這樣的處罰似乎有點吹毛求疵
> 但是既然身為板主的他認為必須嚴加執行
> 那就嚴格一點吧 身為板主有板主的難處 路人很難體會吧
> 如果真的不小心 而且被抓到了 就只好怪自己沒注意囉
> 這對執法者來說 也是比較抓的住的原則吧
> 國有國法 家有家規
> 該怎麼做 怎麼做最好 就讓主事者去評斷
> 而路人呢 就別瞎起鬨吧
我猜可能是有人進水桶不爽
然後去挖那些東西出來吧
跟二手板tommars剛開始的時後一樣
沒辦法的情況下
才通通處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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