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Re: [問題] 勞保與健保
時間: 2011/03/10 Thu 00:41:14

※ 引述《tsaihhj (SS900好騎耶...)》之銘言:
> 是這樣子的,去年在A公司做到9月底離職,之後10月跟11月都在找工作待業中
> 直到12月中旬去到B公司報到工作,但又在今年1月中旬跳到C公司上班工作到現在
> 去年整個10月跟11月都待業中,而我的健保也沒暫時申報在其他單位
> 因此健保局寄給我繳款單,補繳交去年10月跟11月的健保費用
> 而勞保,就算是沒工作待業中,仍是要繳交每月的勞保費用,why??
> 如果待業中中斷繳交勞保費,國民年金或是啥就都沒了,是嗎??
> 催繳10月跟11月的勞保繳款單,其實我收到之後沒多久就繳費了
> 最奇怪的是最近又收到勞保繳款單,要我補繳去年12月與今年1月的勞保費用
> 但我去看B公司給的12月份薪資單,與C公司發的1月份薪資單
> 分別都有扣款繳交去年12月與今年1月的勞保費用
> 那為什麼上週我卻會收到要補繳去年12月與今年1月的勞保繳費單??

簡單回答:
勞保投保是以日計算的,國民年金是以月計算,

1.照您的敘述,如果您是剛好9月30日離職,
  那A公司在你離職時就會辦理退保(勞保費公司要負擔70%,應該沒那麼傻)
  10、11月應該是參加國民年金,會再12月底收到繳費單
  如果對於這兩個月的勞保加退保有疑異,可以先去勞保局櫃檯把資料印出來看一下

2.12、1月雖非整月工作,但是公司還是在你到離職時,辦理勞保加退保,
  另外,如果因這兩個月您皆非整月投保勞保,所以還是要參加國民年金,
  應該會再2月底時收到這兩個月的國民年金繳款單。

3.至於勞保和國民年金的保險年資,當然都是有效的,在你以後65歲的時候,可以分別
  請領兩者的老年給付。

4.勞保條例已經於98年1月1日修正,採年金制,就是以後的老年給付都是按月給付,
  當然98年以前舊年資的人還是可以選擇舊制一次金的請領方式。

  一次金:最後三年投保薪資的平均x年資換算後的基數
  年金制:最高60個月投保薪資的平均x年資




--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cva 123-194-152-20.dynamic.kbronet.com.tw 發表
  Modify: cva 於 2011/03/10 Thu 00:44:24 修改
→ hermas :重複A錢的東西,以前勞保含醫療幾付,有健保後,勞保也沒降價  11/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