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交通事故理賠處理-存證信函與後續問題
作者: Hayabusa (老狼永遠是我的好夥伴) 站內: Talk
標題: Re: [請益]交通事故理賠處理-存證信函與後續問題
時間: 2010/10/26 Tue 19:44:36
原文恕刪
前一陣子8/1才在北宜公路出車禍的我剛遇到相關的問題
我的部份已經處理完~我朋友的部份還在處理當中
建議你可以先再去申請調解
不管對方是否出席~
等調解三次皆不成立後
請調解委員會開立一份調解不成立的證明
(或是你可以請調解委員直接開也行~如果它願意)
因為你如果直接提告的話
法院一定會先叫你去調解~
三次調解不成立再去提告!!!
所以你不用管它到底會不會來參與調解
它不來更好~
到時上法院後你更有理由說因為調解三次對方都沒有到場沒有誠意解決事情
把事情講的更嚴重一點
因為精神賠償這種東西是法官很主觀的東西
請記得這件事!!!
另就是如果要提告
請直接找原本承辦你這件車禍案件的員警即可
過失傷害法律追訴期為事發後六個月內皆可提告
而你這邊除了找原本承辦員警外
可能還要多跑一趟地方法院去填一些資料
因為過失傷害為公訴罪
所以提告後是由檢察官起訴不需要你自己去處理
而檢察官也會寄傳票給對方要求出庭說明等等
你這邊的資料因為警察局那邊都有照片及筆錄等等
所以已經有基本的東西
你要做的就是盡量去收集相關單據~
只要跟這次車禍有關的都可以~~~
而強制險理賠的部份~可以先行跟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如果金錢上有急需)
強制險部份是公辦民營的東西~保險公司一定要幫你處理!如果不處理可以去申訴
過失傷害的部份最多可以判3個月拘役或易科罰金~
一個月的罰金是三萬塊~
而法院判下來的民事賠償部份~如果保險公司沒辦法理賠到那麼多
對方必需要自己補齊且另外再加上易科罰金(除非它要去關)
等對方收到傳票~
相信對你的態度就會改變
你的初判表跟我還有我朋友遇到的事情都類似
我方皆無任何肇事責任!!!
叫對方等死吧~~~~~
********
最討厭這種傢伙~~~~
以上分享如果有誤請指正
--
[品種]三陽野狼(藍) [成長速度]五段變速
[呼吸量]160c.c. [雙腿]RPM~X+(歐林斯黃)
[飲料]中油或台塑的95無鉛汽油 [奶粉]3K 10w-50
[眼睛]OSRAM H4黃金燈泡 55/60w [爬行極速]120Km/h
[前腳]FZ 17"框+BT39ss 90/80-17F [後腳]禾倉 2.75 17"框+BT39ss 100/80-17F
[環島記事]買車六年七次環島~每年都要來一次滴啦~邁向第八次!今年端午節上演
--
╭┼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 Author: Hayabusa 從 110-27-103-142.adsl.fetnet.net 發表
→ Photobiotic 推:普通過失傷害六個月以下、過失傷害致重傷一年以下。 10/10/26
→ jccc 推:那請問前輩們: 10/10/26
→ jccc 推:如要提告 移送地方法院檢察署續行偵辦 10/10/26
→ jccc 推:由檢察官來起訴比較有方便有效呢? 10/10/26
→ jccc 推:還是 自行檢附相關資料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10/10/26
→ flamedevil 推:文中有說拉..找當初的警察幫你送.. 10/10/26
→ ilovekr 推:兩者有差嗎?只是自行具狀可能要多填一些東西,比較麻煩而已 10/10/27
→ ilovekr 推:不然兩者效果是沒差的,自行遞狀仍然由檢座受理偵辦 10/10/27
→ lovebean 推:直接找警察就好了 檢察官會幫你辦 1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