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eavenroad (舉杯消愁意正濃) 站內: Talk
標題: Re: 路權..
時間: 2010/10/21 Thu 22:22:25
※ 引述《smings (smings)》之銘言:
> 我就是懶的畫圖 但要討論的話 還是真的要畫才說得清楚 :P
> 狀況一
> │ │ │
> │ │
> │ │ │
> │ │ │
> ──────╯ ╰─────────
> □←B
> ── ── ■ ── ── ─
> A↑
> ──────╮ ╭─────────
> │ ┌─┤
> │ │ │
> │ │
> │ │
> 以上 排除其他狀況來判定
> 無幹支道 都是直行車 差別只在於A車被撞的點 是車頭 車肚 車尾巴
> 結論都是A錯 儘管狀況三 只是車屁股被掃到! 還是算A錯要賠...
> 我無法完全同意的是這裡..@@
> A車屁股又沒長眼睛 理應要B多注意路口路況才對吧!!
借用上圖
今年才發生類似車禍
我是支線,剛過完路口
直行車煞車後失速打滑衝向對向車道撞我車屁股側面
結果判定下來....肇責都在我身上...
只因對方路權比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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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heavenroad 從 218-166-192-227.dynamic.hinet.net 發表
→ flamedevil 推:都過去了還有肇責..= = 10/10/22
→ ChungSen 推:這個是警察還是鑑定會判的? 不然送到覆議會應該會翻盤 10/10/22
→ rex852753 推:這判例也太扯.. 10/10/23
→ Ankh 推:這麼說來,路權講究的是,路權小的負有判斷的責任,只要判斷錯誤 10/10/23
→ Ankh 推:讓路權大的有任何減速動作,甚至是碰撞,責任都在路權小的一方. 10/10/23
→ Ankh 推:這樣很像行人,只要行人走在綠燈斑馬線上,是來其他車輛判斷,行 10/10/23
→ Ankh 推:人無須判斷,只要其他車輛判斷錯誤,讓行人停下腳步,就是侵犯了 10/10/23
→ Ankh 推:行人的路權. 10/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