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mikaze (charlie) 站內: SYSOP
標題: Re: kamikaze 藉由站內信辱罵本人 煩請站務處理
時間: Wed May 13 17:37:20 2009

※ 引述《NI (孰不知汝乃真大大也!)》之銘言:
> ※ 引述《kamikaze (charlie)》之銘言:
> > 板主有使用水桶的權利
> > 但是使用水桶必須明確宣告時間跟原因
> > 這個是BBS使用的基本原則沒錯吧
> > 問題在於並沒有明確的宣告跟說明
>     站方並無關於此方面的強制規定,不知道您所說的基本原則是在哪個站看到?

所以就東吳機研站方的立場
板主可以不用明確的宣告跟說明就執行板規

> > 以下是bluek當時對idome的說明
> > 他有提出長度應該可以斟酌
> > 因此本人就沒有提出其他的異議
> > 但是在一個月之後
> > 板面上只剩下無限期水桶的公告
> > 經詢問板主並沒有得到合理的回覆
> > 並且也得不到任何停權的原因跟理由
>     所以您今天訴求的問題是關於那篇停權公告還是那次停權處份?
>     您在上一篇當中提出的停權公告質疑,該板板主已經有所回覆。
> > 至於所謂的板規
> > 只有簡單的說明一切依板主決定
> > 對於理由跟期限沒有明確的規範
>     「依板主決定」水桶的期限,我想應該也是很清楚的板規。
>     如之前布魯克所述,應該沒有必要把所有的規則都訂的死死的吧?
> > 這我已經協調過了
> > 就是完全無效才要上到SYSOP
>     您所要的回覆已經在 SYSOP看板 第5399篇文章
> > 所以你認為這個判例是合乎公平及比例的原則嗎?
> > 而且這個判例也合乎BBS的使用原則嗎?
>     請搞清楚,並不是我覺得合乎公平及比例原則就可以撤銷你的處分。
>     事情並不是因我而起,所以我不能主觀的認定這件事情誰對誰錯。
>     我之前也說過,如果任何人不滿意懲處,歡迎到這邊找我上訴。
>     如果您對該板板主執行濫權不滿,歡迎提出舉行信任投票的要求。

要求撤銷處分??
我的帳號在好幾個月前就在水板解除水桶
而判決我永久停權的文章卻依然留在板面上
上SYSOP要求撤銷處分這一件事是完全不存在的

就文章繼續留存的問題有跟板主"討論"過
而板主依舊堅持己見
難道這樣的處置在站方看來才是適當的

事件的對錯我沒有要SYSOP作處置
我要求的是對板主處置的方式跟程序是否合乎公平原則
如果他的作為合乎公平原則
也合乎他的板主權限
那何必在上SYSOP後才答應把文章作處置??
而這不就顯示板主的處置失當

因此本人就一個本站使用者
希望站方要求板主在宣告停權時要有一個明確的原因及說明
並且在處置時必須符合公平性及普遍適用的原則
而不是在宣告後又用其他理由追加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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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kamikaze 61-58-105-24.cm.ubbn.net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