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entel (彳重亍 口阿 !!!!�) 站內: RoadSafety
標題: Re: 三部影片
時間: Mon Jun 27 17:39:49 2005

※ 引述《Desmo (欠指導的指導員)》之銘言:
        關於禮讓,我想是這樣的:

        這應該是中文習慣用語造成的誤謬.法規中只有規定在何種情況誰該讓
        誰,沒有說禮讓不禮讓這回事.因為有太多人讓過頭,不該讓他也讓,再
        加上執法不嚴,造成有些人習慣一定要別人讓.

我想.中文是沒有這個問題.(禮讓,大家都知道這個名詞的意義)
法規也無法明確的定義什麼樣子的情形之下那一方要讓(目前)最
主要是人的問題,人們不喜歡改變.缺少新思維,城鄉差距大,等都
是影響人民守規矩的因素.當然政府也是.

在鄉下地區,有很多道路設計很不理想,很多道路依照早期當地的
開發而建造,欠缺整體的規劃,交通號誌也因經費的關係,沒有更
換,沒有更新等等,這些原因使得居民欠缺守法的習慣.在城市裡,
這種現象當然也存在,更何況,城市的交通非常擁擠,誰想一直待
在充滿癈氣的道路上呢,大家都想趕快回家,趕快到達目的地。

都市人來到鄉下,當然就"入境隨俗"啦.亂.又更亂了.

警察稍加取締,馬上被社會圍剿,被認為是找麻煩.

教育有用嗎??我持保留的態度,或許車禍會減少.但人的劣根性難
改,不是每個人都很有耐心的,就像,如果騎機車到路口要迴轉,也
沒有迴轉燈這東西,會怎麼做,大家都知道.

錯誤的設施(不便民),再怎麼教育,都一定有人鑽小洞的。

目前,很多東西不是說改,就馬上會改的.只能盡量守法,至少出車
禍時還站的住腳,(當然安全第一,有時候別人的不守法會導致危害
到自身的安全時,就不要拘泥法規了,保命比較重要)



        該讓的要讓;不該讓的,請評估形勢後決定要不要讓;如果沒有辦法讓這
        種人得到教訓,那麼我們可以發動全民白色恐怖行動,有系統地攝影並
        向警察機關檢舉.我有算過,如果跟菸害防治法一樣有罰款5%獎金,每天
        我只要開裝DV的車跑高速公路兩小時即可月入十萬以上.現在雖無獎金
        但仍然可以由民眾舉發.

        防衛駕駛對於保住自己的性命是一種積極的做法(就像戴安全帽一樣),
        但是對於整體交通狀況的改善是一種消極的做法.

        沒有命哪能革命?我的建議是積極保命,積極檢舉.用積極的態度面對交
        通問題才能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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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Desmo 61-230-219-9.dynamic.hinet.net 發表PLACEBO :要是真有的話那我也想天天上高速路去賺錢。XD             05/06/20
→ PLACEBO :真要改善交通環境,正面作法應該是從管理下手吧?         05/06/20
→ aleyou :教育:)                                                  05/06/24
→ Desmo :教育                                                     0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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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pentel 61-221-226-70.HINET-IP.hinet.net 發表Erin :我有個建議:斷句要斷整句 不是為了排版好看而已             05/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