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ckwu (愛情少尉) 站內: RoadSafety
標題: 民營官"辦"的誘因
時間: Mon Jun 27 13:57:46 2005
> 個人蠻好奇委託的「民間團體」對像為何、所出資金為何,
> 以及最重要的,合作誘因是什麼?
> (如果是營利團體,我想誘因是什麼很重要......)
假設你是警察
現在的情形是你要排班出排風吹日曬吃灰塵,又要冒著被機車轎車
"不小心"撞到的危險,欄車開單又要承受民眾的白眼以及開到大尾
民代或有力人士要自己吞單的風險...
現在,有人願意出來當冤大頭,自己出錢出力買裝備拍照,被挾怨報復
砸自動相機不用自己局裡的人修,又是論件計酬,我只要坐在冷氣房裡
輕輕鬆鬆就為縣市政府,xx基金,民間業者賺進大把鈔票,你說,一個是
出去曬太陽,一個是吹冷氣,業績又是民間業者提供,效率快又好,這種
好康,你要不要
誘因就是...錢...
民間業者送去警局確定開的100張附相片罰單裡,有興趣的人可以
自己去地方法院簡易庭查查,申訴過件率有多低
條伯現在對於罰單違規申訴,除了告訴你違反第幾條第幾款之外
還會很客氣的跟你講,對我不滿意的話,可以在收到回函xx天之內
來地方法院簡易庭告我,告贏了就撤銷罰單,告輸了,嘿嘿...等著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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