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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轉貼] 發生車禍怎麼辦(二)
時間: Sun Oct 24 17:21:54 2004

發生車禍怎麼辦?(之三:重傷或死亡車禍)

黃國平

國立成功大學交通管理系副教授

暨肇事分析與諮詢中心主持人

何謂重傷?一般指手足肢體斷裂、及腦震盪等赴醫診療後無法立即於一兩日內出院的傷害。車禍過程導致的重傷害往往係伴隨著短時間或長時間昏迷發生的;由於昏迷的結果導致當事人中有一方無法於事後立即敘述車禍發生的過程,對於清醒者所言我們又持保留態度,
所以就警檢雙方而言能否真正釐清車禍發生過程、發生原因與責任便相當具有挑戰性。同樣的如果車禍中有人因而死亡,發生車禍的原因往往也因為無法驗證(對證)而難以得知。

由於車禍重傷害或死亡對於傷者與死者及其家屬均造成永遠無法彌補的傷害,更常令家庭生活陷入窘境,所以車禍雙方對於形成車禍的原因與責任便常各執己見並產生極大的爭議。因此如果當事人家屬與處理事故的警員沒有適當且即時的處理並記錄車禍內容便容易導致
極大的不平或造成社會的冤屈。

在相關文獻與作者分析過的重傷害或是死亡的車禍案例中,常見的爭執有如下幾項:一、當事人車禍發生前有沒有喝酒,酒精濃度多少,是否酒後或酒醉駕車?二、車禍現場是否如警員或是清醒一方所描述並繪製的一般?三、機車事故中誰是騎士,誰是後座被載者?四
、昏迷者或是死亡者是否曾與他車先行發生車禍,結果他車逃逸,然後再發生本次車禍?五、如果確知死者確曾與他車發生車禍,而他車逃逸,然後再發生本次車禍,那麼第一次車禍後,死者是否即已經死亡,如果沒再發生第二次的車禍,死者會不會死亡?等等問題。

針對以上的問題,如果您是當事人中清醒的一方,情況似乎對您較有利,然而您「較有利」的認知卻容易讓您墜入很大的陷阱;一方面昏迷者、死者的家屬對於您的言辭會產生很大的疑問?再者,社會中常有傷者、死者已經承受了傷害,受傷較少者即應補償那受傷較重
者或是死亡一方的認知。所以涉及重傷或死亡車禍,不要因為您仍清醒就心存僥倖。要知道這才是難題的開始,稍有疏忽,便會讓您更加地遺憾終生。

當涉及這樣一件車禍,您首先要通報警察,請其立即聯絡救護車並迅速帶攝影器材前來處理。此外一方面將急救的工作交給專業的醫療人員,另一方面通知車禍現場附近您的朋友帶攝影、照相器材前來協助。如果沒有親朋好友可以支援,此時因為車禍多會導致交通阻塞
,所以您也可以重金請路過的駕駛朋友協助你,除了協助醫療人員外,也協助您進行記錄。記得要將車禍後雙方車輛仍未移動前的位置予以拍照,而且不要只拍兩車撞擊處,而是要連兩車在事故環境中的相對位置(在道路的那一側,相對於路旁的電線桿、路燈如何?)均
予以拍攝下來。此外,地上的散落物,包括車子的,人的(肢體、血跡、隨身物品等)均要予以妥善記錄。其實這些記錄都是處理員警應該記錄的,然而處理員警可能在救護車把傷者帶走之後才到(如此便無法量測傷者倒地位置),而員警也可能缺乏經驗,或是因為派遣單
位缺乏預算斤斤計較沖洗照片的費用,以致於除了一張簡單手繪的現場草圖,外加一兩張照片外,其他什麼都沒有了。如此便常導致車禍後在澄清肇事原因時,昏迷或是死亡的家屬認為警察偏袒清醒者,甚至於懷疑警察的公正性,而導致社會人心不平。所以作者認為遇
到此等車禍,您得自力救濟去協助記錄現場。

對於此等車禍,因為傷者被送去急救,所以幾乎很難進行酒精的吐氣檢驗,所以建議您自費請救護單位對傷者實施血液酒精檢驗。

如果現場有人死亡,那麼警方便會召來法醫,進行一般的驗屍程序,此時您仍應請法醫對死者進行血液酒精濃度的檢驗。此外,您的車及其他肇事相關車輛底盤、輪胎或是車體那個部位沾有傷者、死者的血液、衣物等,您都要請警方與檢方詳細比對後同時計錄及拍照下
來。

以上這些記錄都攸關您的權益,一定要僅慎記錄。尤其是重傷或是死亡的車禍均屬於刑事訴訟公訴的範圍,您一定會被起訴。所以如果因為缺乏證據,無法證明您應該承擔的責任,則您幾乎不可免的會被警察分局、地檢署、法院往復偵訊調查,而您也極可能因為過失致
人受傷或死亡而被判刑,予您清白的人生留下一頁有記錄的汙點。

如果您的疏失明顯與車禍有關,您更不可以因為車禍後仍清醒而思破壞現場,或企圖影響警員的記錄,您除了需積極搶救傷者外,仍需依以上建議進行記錄。因為第一,您的話不會被全然採信,第二,肇事重建的專業分析,可能會因為您的謊言而變得較困難,但是畢竟
您與車禍有關,透過殘留跡証加上地檢署的幾個問題或是法官測謊,仍然不難澄清肇事原因,第三,您的謊言一但現形,您可能還得面對刑法偽證罪,第四,透過協助正確記錄現場跡証,可能可以證明除了您的疏失外,另一位昏迷或死亡的當事人也有相當責任,而可以
相對減輕您的責任。

如果車禍後不幸的是您昏迷被送到醫院,或是您的家屬、朋友昏迷、死亡,那麼該怎麼辦?很像記錄的事皆與您無關,不是嗎?其實除了在醫院枯等傷勢好轉外,仍有許多事情可以進行以利後續案情的偵訊與處理。第一,必須有人去車禍現場做一完整的攝影,將大小各
項可能、可疑的跡証均予以拍攝回來,第二,查清楚對方車輛被拖到那裡,並前往攝影,記錄車輛事後那裡曾被清洗過,那裡有血跡、刮痕等跡証,第三,將前兩項攝影或拍照資料複製一份,一份交給警方,一份妥善保存,同時向警方宣示提出告訴的意願,請警方將車
禍資料與相關檔案「移送分局,轉呈地檢署及法院」,第四,如果有人死亡,務必進行較完整的檢驗,以了解死因,而不要遷就死者為大的心理,妨礙了澄清肇事原因的機會,此外對於死者身上的外傷如輾壓痕跡或衝撞痕跡,也得妥善記錄,此皆有利肇事責任及一次還
是兩次撞擊的澄清,第五,澄清相關人員,包括車禍對方當事人,是那位警員到現場處理的?是那些位醫療急救人員將您送到醫院的,是誰開的救護車,當時傷者、死者躺在那裡,同時查訪現場有無見證人?聽到,看到什麼沒有?

以上這些事故跡証,越早取得,真實性與參考價值越高。切莫等到一兩個月後,因為肇事責任無法澄清,才想到要去找資料,請問那時去那裡找?從何下手?也請您想一想,這個社會裡新鮮事兒天天輪番上演,誰還會記得與他利害無關一兩個月前某件事故的詳細情形,
因此肇事責任是否得以澄清與您的態度有著莫大的關係,千萬別以為「天理自明」而自己誤了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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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惡人發生車禍怎麼辦?

黃國平

國立成功大學交通管理系副教授

暨肇事分析與諮詢中心主持人

我的一位高中老師朋友,不久前在開車時,因為見到紅燈亮起於是停下車來,想要等綠燈再開,不曉得是不是因為車子停的比較急比較猛,還是根本就是正常且規矩地停下車來,結果被尾隨的車子給追撞了。由於追撞係後隨車子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錯,但是既然與人發生
車禍,總得下車來看看、關心一下,做個適當處理,沒想到下得車來,迎面就是一拳打的這位女老師眼冒金星,再接著一拳朝著鼻樑心打下來,頓時鮮血直湧,痛的她蹲跪到了地上,緊接著身子、頭、手、腳又被狠狠地踹了幾下,踹著踹著,對方的拖鞋竟也給踢彈落到
********
傻子才敢站出來,我是不敢的!請問,你敢嗎?

在這之後,忍著傷痛,受盡委屈的她想要找點線索,結果路邊的檳榔攤連對方的車牌號碼都不敢告訴她,稱說不知道,請不要找他作證。所幸有個路人,將一個疑似對方車牌的號碼告訴了這位女老師,留下了這麼一絲線索,然而該路人也不願惹下是非,沒有再留下其他
訊息便匆匆地離去了。

如果您以為這僅是個單一事件,不會發生在您身上,那您就錯了!就我所知這種涉及惡人的車禍倒還滿常見的,不僅會發生在那女老師身上,也隨時可能會發生在你、我及我們的子女、親人身上。要是您不信的話,那天在路上碰到那蛇行、闖紅燈的飆車族,如果您閃避
不及與其發生個擦撞或路口交岔撞,您試試看他們的態度會如何,所以這裡要和您談一談車禍碰到凶暴不講理的人該怎麼辦。

如果車禍的結果是您受了傷動彈不得,那麼您挨打的機會大概沒那麼高,對方可能會加快馬力揚長而去。所以那是屬於肇事逃逸的範疇,容後再討論。如果您沒有大礙,那麼請您先別急著將引擎熄火,下車前先觀察好情勢,看看對方有幾個人,態度如何?不要像那位女
老師一樣,還沒摸清楚狀況就挨拳了。如果在車上見對方來勢洶洶且一副非善類的樣子,我建議您立刻搖上窗子並上鎖,如果車上有行動電話就趕快打110給勤務中心報案,如果沒有行動電話,那就得賭一賭了。您可以將排檔進到一檔,伺機開溜立即去報警,也可以堅�
顴d在車內不出來,請路人去報警,看看他們會不會對你不利,等到他們進一步要對你不利時再溜走,那麼除非他們用槍,否則頂多是刮你的車子,對你的安全不會有什麼大礙。而你必須在他們要戳破你輪胎,敲破你車窗玻璃,或是擋住你去路前,當機立斷將車子開離�
{場,同時沿路大聲按喇叭喊救命喊失火,找警察局、軍事單位求援並報案。這時請您千萬得小心,不要在逃命時撞倒了路人及機車騎士。請記住:冷靜、理智是幫助您逃離虎口的唯一要訣。

如果您是機車騎士,我真的沒有什麼好告訴您的,作者的舅舅就曾騎機車被與他發生擦撞的人痛扁了一頓,肋骨斷了好幾根,之後被丟在路邊,所幸命大不死但是也住院了好長一斷時間。騎機車與惡人發生車禍,大概我能告訴您的就是,看著情勢不對,如果機車能動就
騎機車往巷子內跑,如果機車不能動,只好撒腿逃命去。否則嘛,您就只好低聲下氣,忍氣吞聲,學韓信承受胯下之辱,不要與對方爭執,用盡好話向對方賠不是,暫時地花錢消災了事。

當然,您事後心情會很受驚嚇、屈辱、氣憤,但是不管您有沒有挨打,您一定得咬緊牙根,向警察局刑事組報案(因為這已是刑事案件而不再是單純的車禍案件了),如果您被打,報案前請您找個親人給你的慘狀照個像,車損等也照個像,如此將相關資料詳盡的提供給警
察局,對於破案會有相當大的幫助。我的那位高中老師朋友就是因為當時那位不知名路人所提供疑似車號的線索,由刑警隊透過監理單位的車籍調查循線找到了行暴的對方當事人,結果您猜對方的反應如何?

結果對方是又求饒,又賠不是,極盡一切能事想要免除刑責,與當初的那種惡行惡狀簡直判若兩人,這種極端的改變,您相信他嗎?我相信他需要輔導!也需要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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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車禍對方逃逸怎麼辦?

黃國平

國立成功大學交通管理系副教授

暨肇事分析與諮詢中心主持人

在我們生活的周遭裡,常可以看到一些懸賞的看板,譬如懸賞欲找回失竊的車子,欲找回走丟了的寵物等等,在這些懸賞看板中最令人看了傷心難過的莫過於協尋失蹤兒童,以及協尋肇事致人重傷死亡並逃逸的海報了。協尋失蹤兒童的海報常見到一張張活潑可愛的照片
,而協尋肇事逃逸的照片卻往往是一張張鮮血淋漓,慘不忍睹的車禍現場照片。

有時候我們會懷疑這些海報與看板到底有沒有用?是不是只是當事人一種盡人事聽天命的作法而已?其實,這些海報、看板有時還真的能發揮一些意想不到的效果,直接、間接幫助當事人得到一些線索,甚而使得案子得以偵破。以台灣地區肇事逃逸的例子而言,其破案
率雖然各縣市不同,但是整體而言,還是可以達到個六、七成,所以如果您是受害者或是受害者家屬,請您先冷靜別因為肇事者逃逸而消極、無助、氣憤、甚而放棄不去追查線索;而如果您是肇事逃逸者,也請您放心,這個社會有相當高的比例會將您繩之以法,並吊銷
您此生往後可以繼續駕駛騎乘車輛的權利。您或許僥倖逃得了一時、逃得了這次,但是那永恆揮之不去的良心譴責也必然會讓您在每次午夜夢迴時,驚嚇出一身冷汗。所以在此還是勸您快快去自首,省掉這種沈重的心理負擔。

根據肇事資料的統計分析,台灣地區較常導致肇事逃逸的車禍,一則為行人被撞到,二則為重機車被撞倒,三則為沒有駕駛人的路邊停車被撞到。三者中前二者均常導致具有重傷或是死亡惡性後果的車禍。

臨到肇事逃逸的車禍,其實還是有許多線索可以試著去蒐集整理的。要蒐集資料當然得從事故現場開始,在現場蒐證當中,首先可以看看有沒有辦法可以確定逃逸的車輛是機車還是汽車,此時如果地面有刮地痕那麼逃逸的車便可能是機車,如果有兩道煞車痕,那麼便較
可能是汽車,其次從傷者、死者的受傷部位,受傷高度,受傷型態與痕跡均可以判斷逃逸車輛是機車還是汽車,所以驗傷或驗屍的過程均不可草率輕忽。

其次,可以看看事故地點前後有沒有車禍撞擊後的散落物,譬如掉落的保險桿、車牌、車燈罩、照後鏡、落土等等;同時因為逃逸者多慌慌張張的逃跑,可能再次發生車禍,所以可以查查附近道路邊上的停車或是檳榔攤等有沒有也在當天發生車禍被撞擊到的,如此有了
一些基本資料後,協尋的海報便可以應運而生。有時有些人的確親眼看到車禍發生過程,但卻因為怕麻煩,不會主動去警察局報案提供線索,但是看到您的海報、看板之後,便可能會打個電話給您,提供您一點了解案情的線索。除此之外,您也可以找新聞媒體做一點報
導,一方面藉此蒐集線索,另一方面則將新聞傳遞出去。這樣,有時逃逸者的家人會因為看到報導、又看到家裡車輛的刮痕、血跡而開始將所看到的新聞與家人(逃逸者)及其行為關連起來,最後可能經由詢問揭露肇事進而鼓勵逃逸者去自首。

當我們把肇事相關資料提供給警察局後,車禍處理的警員便會以這些資料加上其所蒐集到的資料就車型、車籍進行追蹤、過濾,同時會查訪附近的車輛保修廠,看看有沒有異常的車輛檢修及請求,有時也會透過車輛投保的產物保險公司進行追查;此時負責查緝案情的警
員其經驗、技術、與熱誠便扮演了極關鍵的角色。我們便曾得知有一位警員為了一件逃逸案件,主動犧牲自己的星期例假日,憑著一個照後鏡四處查訪,最後經過大約半年多的時間,終於找到那一位肇事逃逸者並將其緝捕歸案,繩之以法而大快人心。

找尋肇事逃逸者,就猶如官兵抓強盜一般,有時也像是在大海中撈針,遍尋不著,但有時就是那麼巧合,因為有人提供了一絲線索因而破案。因此有人說那與運氣好壞有關,所以去燒香拜佛祈求指點,但是六、七成的破案率,卻足以讓我相信這不是巧合也不是運氣,而
是有沒有系統化、科學化的去尋找的結果,因此與其燒香拜佛,可能還不如自己多花一點時間去系統化的蒐集資料與查證。

此外鄰里間守望相助的態度、不怕麻煩願意提供線索、汽車保養廠會主動聯繫警方將可疑車輛狀況提供給警方,均有助於追緝肇事逃逸車輛。由於在目前強制車輛保險的制度下,肇事後根本不需要逃逸即可以妥善解決,因此在此由衷的希望,肇事逃逸車禍件數可以逐漸
減少,而社會因為肇事逃逸所產生的傷害也可以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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