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beijing.bbs@******** (反台獨救台灣) 看板: Car
標 題: Re: 如何降低紅單?
發信站: 中央資管龍貓資訊天地 (Sun, 28 Jan 2007 07:42:24 +0800 (CST))
依國人行車習慣
見到警察才會乖乖的守法
沒見警察,就你最大
叫條子站在路口真能維持交通?
躲起來不站在明顯處,也就是要人民不知條子站在哪
要你開車不管有沒有條子就要守規矩
這不是拼業績..
==> SCSI.bbs@******** (Mazda 3 車主) 提到:
: 偷拍有爭議是因為法律不但講求實質正義,還講求程序正義,這是為了保障人民,
: 並不是說你違法,警察可以不擇手段取得證據,警察可不可以刑求犯人取得證據?
: 既使他的確就是兇手,依法行政是執法者該遵守的,偷拍的爭議在「為了罰你錢而
: 取締」,而非為了維持交通秩序,為了防止違規,可以用很多種手段,為何要用偷
: 拍?比方說紅燈右轉,警察明明可以在轉角值勤,但是他就要到轉角後面讓你看不
: 到的地方值勤,一樣可以防止違規,為何非在轉角後面你看不到的地方值勤,並不
: 表示違規沒錯,只是同樣的成本,同樣的目的,為何要選這種手段,只是讓人覺得
: 你公權力的行使並非為了交通安全,而是為了賺業績而已。
: ※ 引述《darling.bbs@******** (darling)》之銘言:
: > 違規當然是各縣市都有,但是在高雄違規好像變成天經地義的事了!你不違規就要
: > 吃虧.好比前陣子飛車搶劫,哪個縣市沒發生過?唯獨高雄市搶得大家都習慣了,這
: > 就說不過去了吧!
: > "強力取締"這個詞就跟什麼"偷拍"&"多數暴力"一樣,是理虧者創來掩飾自己不講
: > 理的說詞.
: > 訂立法規的目的是什麼?不就是保障守法的善良人民嗎?法規本就要徹底執行,不強
: > 力取締違法違規者的後果就是....違法(規)者佔便宜,守法者吃虧.不強力執行的法
: > 律乾脆就廢了它.不要說什麼執行不易,安全帽不就執行得很好嗎?
: > 再說偷拍這件事.什麼叫偷拍?有警察在守規矩,沒警察時就違規.這種人既不道德又
: > 沒種!有種就別怕罰,被罰又哀爸叫母怪執法人員.別以為交通違規是小事,違規的後
: > 果常常會害別人送命.很多人都沒想到這點.
: > 最後再說"多數暴力"這個詞.民主社會就是數人頭.少數服從多數乃天經地義.數人
: > 頭比不過別人,難道要多數服從少數?多數服從少數的情況我們叫它什麼呢?
: > 我也被罰過錢,但是我認了!既然違規就甘願受罰,開我單的警察我還會跟他謝謝.因
: > 為有他的嚴格執法,交通才能順暢.
: > 總之將心比心,如果別人違規害你或家人出車禍,你會覺得違規者可以原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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