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George" <kc001.lin@********> 看板: Car
標  題: Re: 請問交通事故
發信站: HiNetNews (Wed, 22 Nov 2006 08:33:23 +0800 (CST))

交通裁決才是正確的,可直接給保險公司處理,警察說的是不算的,如裁決不服還可申訴。


"yenting" <yenting.bbs@********> 撰寫於郵件新聞:A12M6E32$car@********...

剛剛開車 在內線道 沒超速 沒違規

被後面來的摩托車撞上 摩托車騎士有受傷

後來到警察局做筆錄 警察直接幫我冠上一條

"過失傷害" 的罪名 ~

我很疑惑 是我被撞 為什麼 是我過失傷害 ??

我問警察 他說 就算是後面的車酒醉駕車 撞到你

他受傷了 一樣是你 過失傷害 !!

我絕得很受委屈 但是我不清楚條文 只能警察這樣說 就這樣是

我想知道 這個條文真的有存在嗎? 還是莫須有?



--
╭┬╮
││╭─﹏﹏────────────── Web bbs
http://bbs.ice.cycu.edu.tw
└┬┘│中原資工神秘之旅 Post by [37;1 yenting
 │
  ╰﹏╯ From:218-168-1-74.dynamic.hinet.ne  
╰﹏﹏bbs.ice.cycu.edu.tw﹏﹏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