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samlee.bbs@******** (我拿PHS只在乎講多� 看板: Car
標  題: Re: [問題] 未保持跟車距離被拍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Thu, 03 Aug 2006 14:03:38 +0800 (CST))

==> 在 marmot.bbs@******** (土子) 的文章中提到:
> 要報警的話最好用手機拍下來當證據
> 所以開車族的手機最好有相機功能的。
那也要手機相機夠力才行。
最好的方式是帶一台可錄影的數位相機在車上。
遇到時就用力給他拍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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