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Newcal" <newcal@********> 看板: Car
標  題: Re: ETC使用兩個月的心得(
發信站: HiNetNews (Tue, 01 Aug 2006 12:11:21 +0800 (CST))

談到微波用在OBU會傷到人體,那請你把手機丟了吧。

如果你把OBU的用途和手機的用途放在一起想,真是小巫見大巫了。
現在很多道路上的監視器,也是用微波在傳送。
電腦的WLAN也是微波,麥當勞還可以讓人無線上網,全台北市也開始無線上網,
那都是微波。

OBU特定功能,特定距離,他用微波的影響力,絕對不會比手機來得高。

OBU微波,要是真的要用,可能是在2.4Ghz 或5.6Ghz吧,和WLAN一樣。

手機是 1.8Ghz。

"sansen" <sansen.bbs@********> 在郵件 news:4PJ4X8$55H@******** 中撰寫...
> ※ 引述《hotjoey@******** ( )》之銘言:
> : 效法wiobpn推一下
> : 但  是推發這主題的人
> : 通常我只看文並不發文  所以很敬佩發這主題的老兄
> : 從當初吵罵的情形看來  就已經知道car板大多數反對ETC
> : 而且是為反對而反對  什麼理由都有  總之就是要ETC撤出
> : 我本身也有裝OBU  但似乎從沒時速60km以下過收費站?
> : 都只是象徵性的放開油門滑過收費站  現在最高記錄應該是80km~85km吧!
> : 使用次數超過60  沒扣款失敗記錄
> : OBU沒黏在前擋  平常不用時就收起來
> : 要用時再拿出放在儀表板  畢竟不是天天過收費站
> : 過收費站時常遇到走回數票車道  又喜歡比快的駕駛
> : 總要快進收費站時才緊急煞車  出收費站又大腳踩油門縮短10km~100km的時間
> : 這樣不是很浪費油??  又會污染空氣還傷輪胎和煞車系統等等
> : 好不好用在人心
> 終於有不一樣的聲音,
> 由於ETC有些事情不合常理, 我也特別去了解過,
>
> 高等法院"取消最優得標人","不公"被說是宇通得分最高卻沒有得標,
> 由於我不相信高公局敢這樣搞,特別去找判決文,發覺根本不是這麼一回事,
> 所謂"不公"是說將來要用衛星收費時,遠通的方案未必對人民有利之類的,
>
> 版上一面倒說微波比紅外線適合ETC,但有一位博士有10年從事微波產業的經驗,
> 並主持過紅外線ETC測試,認為紅外線比微波適合ETC,
> 我特別再版上發問, 微波比紅外線強在哪裡, 大多數網友含混其詞,
> 只有一位能說出道理, 說微波沒有方向性, 隨便放都可以感應,
> 但這也是說微波能量發散, 必須消耗更大的能量, 造成更多汙染, 甚至影響人體,
> 也不見得是優點,
>
> 扣款不成功, 我認為必須再分析什麼原因不成功(例如沒OBU,OBU沒放定位, 沒卡片, 卡片沒錢.......)
> 正常使用, 扣款不成功才是該關心的, 希望用過的網友來發表使用的結果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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