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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Re: [草屯7死車禍的休旅車是什麼牌子的?]
發信站: 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Tue, 01 Aug 2006 12:22:13 +0800 (CST))
※ 引述《hermas.bbs@******** (縮缸魔人keep walking)》之銘言:
> ※ 引述《andy2000a.bbs@******** (andy)》之銘言:
> > http://www.mpc-club.com.tw/modules.php?name=Forums&file=viewtopic&t=34084&postdays=0&postorder=asc&start=15
> 開戰車撞不壞
> 但人會在車內撞死
如此嚴重的撞擊力,經南投縣警局交通隊長陳靖平研判,該車先將槽化島護
墩內的交通警示牌壓平,車子的雨刷也掉落,
即可看出當時車速絕對超過100公里,加上游博智的酒測質高達1.03,
其他乘客也超過標準。
車上坐了7人,以致「超載」也是造成車子撞擊嚴重之因。陳靖平說,
超載會造成車體重量不平衡,因此導致該車失去重心而翻滾,草溪路路面、
槽化島以及農路間,寬達3公尺的不規則擦痕,則是車子翻滾的痕跡。
此外,警方事後發現,此出事車輛是台改裝車!陳靖平表示,改裝車體除了
違反交通規則,也影響車體結構的安全性,該車的避震器有降低,裡面還有
調整工具,車輪也是改裝過的,如今發生意外後,避震器、車輪都經不起
高速的衝撞力,活生生斷裂,可見改裝車的危險性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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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轉錄自 ettoday 的文字,
有一點疑惑, 警方說改裝車經不起高速衝撞, 斷裂, 所以危險性高,
難道, 未經改裝的車子, 在時速高達100公里的情形下, 仍能保證安全嗎,
昨天在中時也看到警員投書, 由此案來批評改裝車的危險,
這種邏輯實在令人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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