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TaChing@******** (象腳大聲象就贏) 看板: Car
標 題: Re: 路口左側讓右側
發信站: KKCITY (Fri, 07 Jul 2006 12:40:31 +0800 (CST))
※ 引述《dosking (不會寫程式的RD)》之銘言:
> 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 只有你喜歡,那當然不可以! ── 請互相尊重。 :)
> 路口左側讓右側 右轉應讓左轉車 幹道環內車先行 轉彎請讓直行車
> 先行車流 ← ↘ ≒ ≒ →
> 讓路車流 ↑ ↗ ↑ ↗
> 我有問過警察...
> 他說在巷道內...
> 要先判斷車頭...
> 看過誰過中線...
> 誰先過就誰營...
> 告訴我們一件事
> "頭過,身丟過"(台語)
沒錯。同為直行車或同為轉彎車,先進入路口的車輛擁有路權。
不過有一點要提醒大家,上面的簽名檔是「判斷誰擁有路權的原則」,
謹以下圖說明「路口左側讓右側」:
| | |
| |
| | |
─────╯ ╰─────
←甲車
- - - - - -
─────╮ ╭─────
| |↑|
| 乙|
| |車|
當二輛車的車頭同時到達巷口時,在左側的乙車應讓右邊的甲車先行。
> 附註
> 真的要注意安全
> 很多假車禍...真詐財
> 駕駛汽車是為了舒適
> 騎乘機車是為了方便
> 但不要為了自己的舒適和方便
> 造成別人的大不便
--
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只有你喜歡,那當然不可以! ── 請互相尊重。 :)
路口左側讓右側 右轉應讓左轉車 幹道環內車先行 轉彎請讓直行車
先行車流 ← ↘ ≒ ≒ →
讓路車流 ↑ ↗ ↑ ↗
--
┌─────◆KKCITY◆─────┐ ◢ ◤ 找歌最方便 KKBOX 歌詞搜尋!!
│ bbs.kkcity.com.tw │ \^_^ / ★http://www.kkbox.com.tw★
└──《From:210.69.99.253 》──┘ ◤ 唱片公司授權,音樂盡情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