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愛是恆久ㄉ歌" <hello0721@********>, 看板: Car
標  題: Re: [問題] 請問僅車體受傷的"肇事逃逸"?
發信站: OpenFind 網路論壇 (Fri May 23 18:00:31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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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ecque.bbs@******** (....)》之銘言:
>  我朋友父親 前天回家因為蠻累的  不小心撞到他人的車子
>  下車看過後 我朋友父親自行判斷無什麼大礙..就直接回家
>  結果今天被警察告知 肇事逃逸
>  請問 這樣會有什麼樣的責任呢? 是否和解就好?還是有觸犯什麼法條?
>   謝謝
人無傷亡,僅車輛毀損、財物損失屬民事案件,由當事人自行協調理
賠或委託保險公司辦理,若無法達成和解,請逕向當地市公所調解委
員會申請調解或地方法院民事庭訴請審理﹝民事賠償依法警察不得干涉﹞。 
民事案件『不告不理』,警察單位無權處理,不會主動通知催辦﹝應自行依法辦理,勿等警察單位通知﹞。 
(既然沒人員傷亡 應該不符合肇事逃逸ㄉ要件 但怕是對方假借而敲竹槓
或許可以主動和對方談論賠償 並偷錄對話 以取得對方無受傷證據
最好是尋求律師意見和查詢網路上法律網站的資料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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