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an.bbs@******** (  佩岑美麗又可愛  :)), 看板: Car
標  題: Re: [問題] 請問僅車體受傷的"肇事逃逸"?
發信站: 元智大學風之塔 (Fri May 23 11:45:35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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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rmot.bbs@******** (土子)》之銘言:
> >  我朋友父親 前天回家因為蠻累的  不小心撞到他人的車子
> >  下車看過後 我朋友父親自行判斷無什麼大礙..就直接回家
> >  結果今天被警察告知 肇事逃逸
> >  請問 這樣會有什麼樣的責任呢? 是否和解就好?還是有觸犯什麼法條?
> >   謝謝
> 好像會吊照

  以前朋友的妹妹就是這樣
  撞到一對老夫婦  有停下來看一下他們(沒下車)
  看到他們沒事就走了  隔幾天警察來了說肇逃
  後來被告(因為老夫婦要坑錢  談不隴)
  後來判決  民事部份私下賠錢
  形事部份  兩年內不得有再肇事記錄  否則要坐牢
  所以  不管怎樣   只要有擦到或是碰撞
  一定要停下來  如果怕對方會扁你
  就坐在車內把們鎖起來   報警  等警察來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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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逃  是很嚴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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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元智大學 風之塔 <bbs.yzu.edu.tw> 
※ From  : 140.138.140.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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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愛是恆久ㄉ歌" <hello0721@********>, 看板: Car
標  題: Re: [問題] 請問僅車體受傷的"肇事逃逸"?
發信站: OpenFind 網路論壇 (Fri May 23 12:10:45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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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ecque.bbs@******** (....)》之銘言:
>  我朋友父親 前天回家因為蠻累的  不小心撞到他人的車子
>  下車看過後 我朋友父親自行判斷無什麼大礙..就直接回家
>  結果今天被警察告知 肇事逃逸
>  請問 這樣會有什麼樣的責任呢? 是否和解就好?還是有觸犯什麼法條?
>   謝謝
刑法一百八十五條之四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二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應即採取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並向警察機關報告,不得駛離;違者吊扣其駕照三個月至六個月;逃逸者吊銷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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