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an.bbs@******** ( 佩岑美麗又可愛 :)), 看板: Car
標 題: Re: [問題] 請問僅車體受傷的"肇事逃逸"?
發信站: 元智大學風之塔 (Fri May 23 11:45:35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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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rmot.bbs@******** (土子)》之銘言:
> > 我朋友父親 前天回家因為蠻累的 不小心撞到他人的車子
> > 下車看過後 我朋友父親自行判斷無什麼大礙..就直接回家
> > 結果今天被警察告知 肇事逃逸
> > 請問 這樣會有什麼樣的責任呢? 是否和解就好?還是有觸犯什麼法條?
> > 謝謝
> 好像會吊照
以前朋友的妹妹就是這樣
撞到一對老夫婦 有停下來看一下他們(沒下車)
看到他們沒事就走了 隔幾天警察來了說肇逃
後來被告(因為老夫婦要坑錢 談不隴)
後來判決 民事部份私下賠錢
形事部份 兩年內不得有再肇事記錄 否則要坐牢
所以 不管怎樣 只要有擦到或是碰撞
一定要停下來 如果怕對方會扁你
就坐在車內把們鎖起來 報警 等警察來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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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逃 是很嚴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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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元智大學 風之塔 <bbs.yzu.edu.tw>
※ From : 140.138.140.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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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愛是恆久ㄉ歌" <hello0721@********>, 看板: Car
標 題: Re: [問題] 請問僅車體受傷的"肇事逃逸"?
發信站: OpenFind 網路論壇 (Fri May 23 12:10:45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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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ecque.bbs@******** (....)》之銘言:
> 我朋友父親 前天回家因為蠻累的 不小心撞到他人的車子
> 下車看過後 我朋友父親自行判斷無什麼大礙..就直接回家
> 結果今天被警察告知 肇事逃逸
> 請問 這樣會有什麼樣的責任呢? 是否和解就好?還是有觸犯什麼法條?
> 謝謝
刑法一百八十五條之四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二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應即採取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並向警察機關報告,不得駛離;違者吊扣其駕照三個月至六個月;逃逸者吊銷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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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21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