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unclefly.bbs@******** (小哈哈), 看板: Car
標 題: 勝訴!!
發信站: Yahoo!奇摩大摩域 (Sun Mar 30 20:54:40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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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弟去年於員林地區某汽車百貨停車場遭到臨檢
其裝設NISMO排氣管的MARCH遭到警察以製造噪音為由開單取締
由於該員警執法過程中完全沒有使用儀器測量噪音值
於是舍弟沒有簽罰單,同時提出申訴
第一次申訴沒過,但是將罰金由一萬二降到六千
於是我們又提出聲明異議,再遭駁回
理由是:『值勤員警與你素昧平生,執法理當公正客觀。』
我們當然不服,接著又提出抗告。
提出抗告知後,第一次開庭,當時值勤的員警也出庭
我們則準備了日本JASMA關於排氣管噪音值認證的資料
我們車子裝用的排氣管行號也列於其中
資料中詳載了JASMA測試的噪音值是合乎日本環保法規的
以上資料提供承審法官參考
而該值勤員警不斷的表婷噪音值『聽起來』明顯大於他車兩倍
未經科學儀器測量就加以取締實難令人接受
以上,幾天後收到了『發回更審』的裁定
又過了一個月
則收到了『因值勤員警無法提出科學數據證明違規、
且該車皆通過監理所定期檢驗
該產品於日本型錄上所載的噪音值亦符合我國環保法規』
所以不罰!
所以,改裝汽車其實並不是罪過,只要能使用合法經過認證的套件
並且在公路上循規駕駛,並無不可;同時,如果收到不合理的罰單
只要有心,立場穩固沒有漏洞,準備齊全的資料,我想,司法還是
公正的!
以上提供各位網友參考!也歡迎來信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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