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alumi@******** (海洋漂來的玻璃瓶子....), 看板: Car
標 題: Re: 哀被開單了
發信站: 台大電機 Maxwell BBS (Sat Jun 1 21:20:10 2002)
轉信站: SCUMOTOR!news.ntu!bbs.ee.ntu!Maxwell
※ 引述《oboeling.bbs@******** ()》之銘言:
: > 若是知道自已有被開單的可能,
: > (應有收到掛號通知),所以
: > 沒有去郵局領信的話,
: > 這樣是不是不算有收到罰單的通知??
: 那你乾脆把他撕掉假裝沒收到...
恐怕不行
以下是我收到的轉寄信函, 提供給您作參考
真實性我倒是不大確定, 請板上先進不吝指教
七月起交通罰單只通知一次,一個半月後牌照將被逕行註銷!您不能不知道!七月起,
交通違規罰單將只通知一次,新式罰單將明列各項處罰期限及逾期未繳的各項處罰。違
規人若再像目前一樣對違規罰單置之不理,在收到罰單的一個半月至兩個月後,違規駕
駛人的汽機車駕照或牌照將被逕行註銷。
由於民眾常以拒收或未收到交通違規罰單為由逾期未繳納或拒繳罰鍰,致使處罰機關最
少需要花費一百四十元的郵資,耗時兩百一十天,才能完成各項裁決作業。不僅造成交
通違規積案過多,民眾也因此對交通違規處份不放在心上。為解決上述後遺症,交通部
經過一年多的努力,日前完成各項準備作業,預計下月起進行宣導,七月起實施一次裁
罰。屆時,如果民眾再拒收罰單,或因住所變更致使罰單無法送達,處罰單位將以公佈
於政府公告的方式完成送達程序。
七月起,新的交通違規罰單,將明列違規人繳納罰鍰期限截止日,如果違規人未在規定
時限( 一般為十五天) 內繳納,將會被易處吊扣駕照或牌照;若未指定期限內( 一般為
五至三十天) 將駕照或牌照送監理單位吊扣,違規人駕照或牌照將被逕自吊銷。
交通部表示,如果駕駛人的駕照或牌照登記處所已有變更,立即向監理單位變更通訊地
址,否則就得隨時注意政府公告了!另外,若收到交通違規罰單,也應看清楚各項處罰
的繳款期限。當然,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違規。即使不小心違規,收到罰單後也要儘快
繳款,若因一忙而忘了繳費,很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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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燈初上
虛幻的都市 亮麗繽紛
每次
總祈盼能在街角
巧遇那個無法遺忘的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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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臺大電機 Maxwell 站 ◆ From: wasp.cs.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