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與委員餐會]關於重車前後都要懸掛大牌一事
作者: UE (UE(FZR謝謝你)) 看板: BigBike
標題: Re: [與委員餐會]關於重車前後都要懸掛大牌一事
時間: Thu Feb 8 15:16:27 2007
剛好在論壇看到有車友提出的看法
首先是附帶決議並不具實質法律效力
這點可以從之前就通過附帶決議要求汽燃費隨汽油徵收
過了那麼久,現在還是隨排氣量收
因為不具法律強制效果
所以當初該名車友對於能否真的開放是還不抱太大希望(6個月內開放是在附帶決議)
不過前幾天交通部發文給促進會詢問兩面牌的意見
兩面牌的部份也是在附帶決議中
因此認為交通部對這次附帶決議是採取處理的態度
這時就又出現了一個新希望
在法條本文中,並沒有說明多少排氣量可以走那些路段
只有說
1.機器腳踏車禁止行駛國道
2.550cc以上大型重機路權視同汽車
這兩個大重點
但是在附帶決議中有說
1.授權給交通部會同內政部於六個月內完成相關法規與配套措施,
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快速公路,快速道路
2.授權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兩年內評估開放550cc以上大型重機行駛國道高速公路
3.授權交通部會同內政部於六個月內550cc以上大型重機比照汽車掛兩面牌
2,3點可以不用管他,因為重點在第一點的"大型重型機車"這幾個字
既然交通部如此看重這次的附帶決議,所以極可能會比照辦理
而附帶決議的第一條是指只要是"大型重型機車"就能行駛快速道路,快速公路
而法定的大型重型機車,就是250cc以上的車款
所以也許250-549這個級距的路權並沒被搓掉
還是和當初一樣,除了高速公路外都ok
不過這也出現另一個問題
提出兩面牌的目的,主要是要能從前方分辨是否能直接左轉的車款
但是如果250以上就能走快車道,那也就同樣開放直接左轉不是嗎?
既然這樣也不用特別掛兩面排吧
249以下看起來像250以上的車款並不多,加強交警的素質就可以了吧
畢竟就那幾台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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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UE 從 125-232-251-121.dynamic.hinet.net 發表
→ chitin 推: 加強交警的素質.態度.精神 難度很高 07/02/08
→ apex0221 推:不要太小看交警.尤其是正規交通大隊的 07/02/08
→ aleyou 推:樓上應該是指黎明中隊吧.那是少數中的少數^^" 07/02/08
→ Lancelot 推:有沒有提到是否可載人的規定 或者規劃..? 07/02/08
→ apex0221 推:除黎明外.直一/直二/直三分隊都很恐怖.. 07/02/08
→ apex0221 推:自己有在玩車的警察也不少..週遭認識的還有玩D牌的XD 07/02/08
→ aleyou 推:到安駕受訓過的條伯,暴強的只有一個.R85路線跑58秒!! 07/02/09
→ aleyou 推:如果沒有日本警察比賽那種實力,應該還稱不上強 07/02/09
→ aleyou 推:給洛哥.目前68與72都禁止雙載(但我想沒人被取締過@@) 07/02/09
→ yangbean 推:58秒如果是考照練習時所跑出來的成績,那算很強... 07/02/09
→ Concord 推:68 72 雙載沒有取締是因為...沒有罰則... 07/02/09
→ aleyou 推:我想跟罰則沒關.警察沒事不想增加工作負擔 07/02/09
→ UE 推:罰則早就出來了,罰600 07/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