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與委員餐會]關於重車前後都要懸掛大牌一事
作者: Concord ( ) 看板: BigBike
標題: Re: [與委員餐會]關於重車前後都要懸掛大牌一事
時間: Thu Feb 8 10:52:11 2007
> → waler 推:修正後的條文與總統頒布都是以國道高速公路為前提.. 07/02/08
> → waler 推:a車友所提出的是"快速道路"並非國道高速公路 07/02/08
> → waler 推:所以251~549cc還是可以上"快速道路"非高速公路 07/02/08
92條聲明的是『除另有規定外,550以上應視同小汽車』,並沒有明文規定550以下,
不過550以下本來就是以規定行事,所以其實仍然是以規定行事,
只是沒規定的話,以法規層面直接保障550以上視同小汽車。
若是之後交通部沒有規定 250-549範圍內都可以上快速道路,就是排除的意思,
反之若規定250以上都可以上,自然就是可以,不與法規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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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就是後面附帶決議其實並沒有法律上的強制力
行政機關其實是可以視而不見的,包括前後號牌的問題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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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gave you lives. You must do it over again.
So that you make good progress. Why can't you see?
But you couldn't understand. But I believe the day when you
Feel visible matter... understand yourself and live together
Feel invisible matter... would come.
There is life everywhere Radiant Silvergun, Stage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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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dify: 07/02/08 10:55:35
→ aleyou 推:你說的都沒錯.我只能說我轉達立院交通委員會委員的話 07/02/08
→ aleyou 推:因為不只眾車友,所有的車商都有一堆疑問!!!!!!! 07/02/08
→ aleyou 推:法可不可以修,各地方政府願不願意放,警察了不了解法. 07/02/08
→ aleyou 推:再說,沒有規定的話,又是灰色地帶了,哀......到此打住 07/02/08
→ Concord 推:未規定也沒有灰色地帶啊,只有取締上的困難而已 07/02/08
→ Concord 推:因為550以上『除另有規定外』現在就是沒規定 07/02/08
→ Concord 推:就是視同小型汽車,550以下照現行來說都是機車路權 07/02/08
→ Concord 推:總結來說 目前法規是這樣寫 不過給了行政機關變更權 07/02/08
→ Concord 推:因此應該注意的是未來行政機關的相關辦法 07/02/08
→ Concord 推:目前的話,550以上除國道外,就是完全等同小汽車 07/02/08
→ Concord 推:不排除未來行政規定 250以上都視同小汽車的可能性 07/02/08
→ Concord 推:我騎小CB 我也很希望能夠一起開放250以上 07/02/08
→ Concord 推:這樣我上班就不用在市區裡面繞上半小時... 07/02/08
→ aleyou 推:250不可能了......要的話得從立法院去著手 07/02/08
→ Concord 推:法規上看起來 250-549 沒什麼不可能啊 Orz 07/02/08
→ Concord 推:逼我用二號車上下班...我的油錢 Orz 07/02/08
→ aleyou 推:i mean hornet 0.25 L 07/02/08
→ Concord 推:我說的小CB是 400 ^^ 07/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