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eolus1215 (Aeolus)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閒聊] 反噪音管制法裁處
時間: 2010/12/12 Sun 01:35:53

在路上被噪音臨檢
今天收到環保署開的裁處書了

噪音值高出標準5至10分貝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 處2700罰鍰 另於15號前往複檢
關於車輛變更改裝部分
將另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條之3之規定併案辦理臨時檢驗

有人知道除了管以外 其他要還原成原廠嘛?
另外如果要申訴的話 還要交錢跟複檢嘛?
如果不幸要的話 萬一當天有事無法前往需要向環保署請假嘛?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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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aeolus1215 114-27-152-120.dynamic.hinet.net 發表
  Modify: aeolus1215 於 2010/12/12 Sun 01:38:53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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