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yrathy (機烤還是下場了...讚..)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煩請各位給些意見
時間: Fri Jan 22 17:03:47 2010
前天....很不幸的...
在民權東路四段西往東的方向...騎車撞到了一台摩托車
是由經過如下
當時他為了躲固定式照相機...所以煞車...然後往路肩走...
(他本來是在路肩左邊的外側車道....而我當時是在路肩)
先撇開兩人都超速不說...
當他往路肩閃的時候....我看到已經來不及了....所以直接往他左後輪撞下去
所以他車往左倒...我往右倒...兩人都有擦傷
當時有叫警察有做備案....對方上救護車去醫院擦藥
當時就醫費用我先出了
當實在醫院的時候...有跟警察說我這邊會負責處理...
因為我想說是我撞到他的....
昨天得知需要賠償的金額還蠻高的....車子都是外傷...都是換外殼的錢
我想說的是...我不是不負責任...只是...我真的沒想到會需要賠償那麼多錢
而自己也不是沒有損失....
而我想問的是....如果這樣的案子真要送到裁決所的話
有沒有什麼地方我需要注意的...
我只覺得當下我太友善....一昧的覺得我撞到了對方就完全是我的責任
後來想想好像不太對...所以上來問問各位...是否有任何建議....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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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vil 推:寫筆錄當下要說 我幾乎沒有反應時間 然後等一個月後 10/01/22
→ sevil 推:初步鑑定出來看怎麼判 10/01/22
→ ilovekr 推:有擦傷要去就醫拿證明阿,最多兩邊互告過失傷害 10/01/22
→ ilovekr 推:民事如果真的覺得金額不合理,你就等他告阿 10/01/22
→ ilovekr 推:折舊+與有過失+你的部分肯定會比你給他+自己修車的少 10/01/22
→ ilovekr 推:至於你說過的話如果對方沒錄音就當作沒發生吧 10/01/22
→ spymachine 推:機車怎麼會有"左後輪"? 10/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