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eolus1215 (Aeolus)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問題]申訴反而被要求驗車(後續問題)
時間: Sun Apr 26 02:50:43 2009
我最近也被開了這條
然後做了一點功課
以下是我個人見解 如有不對的地方還請其他大大指正
基本上開16條是不需要驗車的
條文只有規定"責令改正"
也就是口頭告訴你要改正
下次再抓到未改正的話得以連續開罰
這是為了區分某些條文有緩衝期
例如無照駕駛有緩衝一個月
(註:以上內容來自我同學他爸 是高雄條杯)
但是今天看到大大你說收到臨檢通知單
再加上那麼多案例被開16條卻被勾選"須到案裁決"
哪有這麼多條杯搞不清楚法規的
眾多的巧合讓我腦袋靈光一閃
我個人推斷如下:
這應該是台北國條杯的小手段
因為他們知道不能開18條
但是16條不用驗車又表不到你
所以開你16條 同時再送你個臨檢通知單
就算你知道16條不用驗 收到臨檢通知單你還是要去驗
嘖嘖 這種手段該說是聰明還是...
※ 引述《god74331 (JaSoN-Lu)》之銘言:
> 再次請教各位車友一下
> 根據之前的文章~
> [問題]申訴反而被要求驗車
> 一文再次詢問
> 今天下午接到監理處的電話
> 是一位許姓男性打的
> 他說有看到我的申訴案件
> 所以叫我一定要記得去驗車
> 否則會罰錢
> 口氣是還不錯~並沒有很兇
> 只是他有提到一定要和原來被開單的樣子去驗
他表你的
16條就是責令改正了
原來的樣子去驗還驗屁阿
> 是真的嗎?
> 不能回復成原廠去驗嗎?
> 有被照相存證
> 只強調在排氣管那裏要加強鑑驗~
> 因為我有防燙蓋和消音塞
> 也沒有顏射
> 但是不確定這樣去會不會過
> 所以想問問看各位車友之前有沒有這樣的情形?
> 1.是否可以回復成原廠樣式再去驗車?(申訴的案件)
可
> 2.改裝管有裝消音塞和防燙蓋不顏射~申訴成功的機會大嗎?
理論上依現行法規 只要有防燙蓋就不違法
噪音部分要有環保署人員配合稽查
且能證明真的是噪音(分貝高於一定值) 才違法
至於申訴成功與否 我沒試過我不知道
不過如果是我我一定申訴到底
> 3.是不是一定要回八德路那一家去驗?還是各地監理所都可以鑑驗?
> (因為他叫我一定要回去八德路那一間,其他的鑑驗不確定是否可以成立)
這邊是肯定的 要回原車籍處檢驗
但是如果你有地區問題(如人在高雄 要回台北驗車)
也許可以跟他說一下請他轉個case讓你在所在地驗
(監理站你也知道 人都很懶 好聲請求他絕對是把你打槍的
你可能手段要強硬一點才能讓他給你點方便)
> 4.如果驗不過~申訴不成功會怎樣?
要驗就是全原廠回去驗過阿
申訴不成功就上法院吧
> 希望各位車友可以給我一點指教
> 謝謝了
> [問題]申訴反而被要求驗車(後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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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eolus1215 推:再次提醒 以上都是我個人見解 有誤還請其他人指正 09/04/26
→ aeolus1215 推:還有可以請原po大大 掃描一下臨檢通知單上來看看嘛 09/04/26
→ aeolus1215 推:因為我想像不到臨檢通知單有強制性 09/04/26
→ aeolus1215 推:我車掛牌在家當模型不行嘛 愛改怎樣不上路不違法吧 09/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