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vway (松濤..軍隊我來啦!!)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問題]後方機車撞前方汽車之責任歸屬與賠償
時間: Fri Jul  6 14:50:05 2007

※ 引述《fatbear (..)》之銘言:
> > 我的機車右前側擦撞它的左前車門,
>   ^^^^^^^^^^^^^^^^^^^^^^^^^^^^^^
> > 它的左後照鏡被我撞掉~
>   ^^^^^^^^^^^^^^^^^^^^
> > 那不是路口,道路中間有雙黃線,
> 我針對警察講的話...
> 我標起來的兩句...這根本不是後車撞前車
> 你都已經在他車旁了...何來後車??
> 後車撞前車最明顯的狀況應該是後保桿有損傷...

 我也贊同從這去爭取
 我上個月也是在省道車禍,一台路邊停車的白目
 竟然沒看到我直接180度大迴轉,我看到來不及了,
 直接從他葉子板(大燈到後照鏡中間這一塊鋼板稱之)撞下去..
 過程簡略..

 警察來時他也是爭取我沒保持距離+超速..
 後來我堅持以下論點:

 1.若超速,為什麼地上沒有煞車痕直接撞擊汽車,只有殼壞掉,車台沒歪?(旁邊有車行
   當場協助警察判定車體受損)
 2.若沒保持距離,撞擊位置不可能在車身前1/5位置,根據一般轎車迴轉速度來說
   那個撞擊點已經是很靠近我原本發現迴轉時的位置..也就是說,他開始迴轉時
   我幾乎已經在預訂迴轉路徑上了,才有辦法撞擊到這麼前端的位置

 警察看他是工人樣+我超有禮貌..所以警察好像不太鳥他,採信我的論點積極要他賠錢和解
 所以後來就是修車費6K+醫療精神賠償1K共7K....

 建議原po積極爭取撞擊位置,車頭部份就已經不是沒有保持的問題的..
 已經是汽車後照鏡死角or駕駛人不專心沒注意的問題了..
 找員警談談吧,這個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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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davway 220-139-136-206.dynamic.hinet.net 發表
  Modify: 07/07/06 14:5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