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ck5210 (喵嗚~~)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請問一個車禍後肇事責任區分的問題
時間: Mon Jun 11 00:58:36 2007
※ 引述《PA4862 (鮪魚)》之銘言:
> 我從五月八號到現在已經快要一個月了 對方一直囉哩八縮的說我有錯
> 就是我在文心路三段江屋日本料理的那個十字路口 當時我在車道的
> 最外側 就是平常機車到的部份 他好像再慢車道的最內側吧 <靠近快車道>
> 當時綠燈 我直行 時速約60~70 她要右轉 當時早上一堆機車 根本沒有注意到她
^^^^^^^^^^^ 已經超速 你有在筆錄上詳細說明嗎?
> 要右轉 所以看到的時候想閃已經來不及了 所以撞上去了 撞的位置
> 在他的右前方 方向燈殼那邊 這樣應該是他撞我 不是我撞他吧?<這是第一個問題?>
誰撞誰是要看碰撞點為何處,除非他撞你左側,否則就是你撞他
不過你屬於直行車,有絕對路權。他較為理虧(在這點上)
> 接下來就是我撞到他的車滑出去的時候 嚓撞到在紅綠燈下待轉區的兩個機車騎士
> 接下來問題來了 就各位有經驗的大大 這件事情 肇事責任是誰比較多阿???
直接申請交通鑑定吧,台北縣要自己繳三千元提出申請,台中則不清楚。
> <這是第二個問題?>
> 那是不是一個月後可以申請初步的肇事責任釐清這個動作 是一個月後可以申請嗎?
> <這是第三個問題?>
> 現在待轉區的其中一個機車騎士 想向我還有開車的人雙方要求賠償 一直搞不清楚
> 應該我也是受害者阿 他應該跟開車的人要求賠償就好了吧 我也是被撞的阿 = =
> 我應該不用賠償吧??<這是第四個問題?>
ABC三方,如a碰撞b而導致b碰撞c 則a賠b b賠c
所以你應該對於c理賠(用強制險)
車禍當事人都是受害者(除非有那種惡意的加害者)
> 跪問這邊有經驗可以分享 或是可以幫忙的大大 可以多多少少提供我一些建議
--
╭┼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 Author: jack5210 從 124-8-108-5.dynamic.tfn.net.tw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