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auchy (~ 風 的 嘆 息 ~)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問題]兩台機車相撞
時間: Sat Jun 9 10:53:20 2007
這是雙黃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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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
___| B Y |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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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A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故地點如上圖
是一個 T 字路口
當天我執完勤剛準備要走
從A地開始出發
但是一個阿伯從B車道要左轉
同一時間有台汽車停在B的路口準備要轉彎
我看了四週前況後..
準備要往前直走
由於B已經停在那裡
我就看了左右沒車後
慢慢起步
沒想到阿伯的機車突然就出現在我的左邊
他的車子正面就往我車子的左側邊撞了下去
兩台車當時的速度都不快
阿伯是膝蓋破皮..
我則是被我倒下的車壓到腳
腳背骨頭有輕微的裂開
事情是星期三發生的
由於那位阿伯要轉彎時
已經抓到我要直走的那個車道了
所以我覺得是那位阿伯的不對(不知各位大大覺得如何?)
而且當我看到那個阿伯時,已經來不及反應了..
看到他的同時他的車子已經朝我撞了過來
但是剛剛警員居然跟我說
在行經沒有紅綠燈的路口時
兩車相撞兩方都有錯
這讓我很無法接受
因為
第一:我是直行車~~轉彎車不是該讓直行車先走嗎?
第二:我乖乖的照著我的車道直行,卻讓一台為了左轉吃對象的車從側面撞倒,
而且還是跨越雙黃線
最搞笑的事是...
警員的處理方式
居然是叫我們當事人先去醫院驗傷
然後留下雙方朋友(非目擊者也非當事人)在那邊看他畫現場圖
這讓我開始懷疑警方處理事件的程序
阿伯撞到我之後
還一直跟我說不要叫警察來
就當是同情老人家
就各自去處理就好~~當雙方面自己倒楣 = =
最好是這樣啦~~
雖然我的車只是一台停產的小FZ~~
但是有些料不是想要就有的
老人家就該有特權啊~~?
對就是對~~不對就是不對~~
其實~~最讓我不舒服的不是我的傷~~車子也還好~~(最好是對方肯出錢來讓我完修)
更重要的是..這段時間是我人生很重要的時間
要開始到處考試~~攸關前途捏~~
不好意思..發了一下小牢騷..
請各位大大幫我看一下...
以上的事故是如警方所說雙方都有錯嗎?
還是...?
謝謝各位大大耐心的看完本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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