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hotobiotic (機王入手!)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請問一個車禍後肇事責任區分的問題
時間: Wed Jun  6 18:24:20 2007

※ 引述《PA4862 (鮪魚)》之銘言:
> 我從五月八號到現在已經快要一個月了 對方一直囉哩八縮的說我有錯
> 就是我在文心路三段江屋日本料理的那個十字路口 當時我在車道的
> 最外側 就是平常機車到的部份 他好像再慢車道的最內側吧 <靠近快車道>
> 當時綠燈 我直行 時速約60~70 她要右轉 當時早上一堆機車 根本沒有注意到她
> 要右轉 所以看到的時候想閃已經來不及了 所以撞上去了 撞的位置
> 在他的右前方 方向燈殼那邊 這樣應該是他撞我 不是我撞他吧?<這是第一個問題?>

重點在,是你的車頭去撞他嗎?

> 接下來就是我撞到他的車滑出去的時候 嚓撞到在紅綠燈下待轉區的兩個機車騎士
> 接下來問題來了 就各位有經驗的大大 這件事情 肇事責任是誰比較多阿???
> <這是第二個問題?>

現場資訊不太足夠,沒辦法做解釋

> 那是不是一個月後可以申請初步的肇事責任釐清這個動作 是一個月後可以申請嗎?
> <這是第三個問題?>

事發當天起就可申請,需時一個月的作業時間。

> 現在待轉區的其中一個機車騎士 想向我還有開車的人雙方要求賠償 一直搞不清楚
> 應該我也是受害者阿 他應該跟開車的人要求賠償就好了吧  我也是被撞的阿  =  =
>  我應該不用賠償吧??<這是第四個問題?>

假設汽車駕駛有責任的話,汽車駕駛要負責你的部份

而你要負責待轉區的騎士,兩件事情要分開來處理

如果汽車駕駛責任較大,可向汽車駕駛要求賠償來賠待轉區騎士

> 跪問這邊有經驗可以分享 或是可以幫忙的大大 可以多多少少提供我一些建議
> 或指點一下迷津 萬事拜託了 東吳萬能的大大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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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Photobiotic 219-68-32-134.adsl.dynamic.giga.net.tw 發表kiske :嗯,你是車頭撞到還是其他地方撞到是重點..XDa              07/06/06
→ idome :另外一個重點 有報警嗎? 申請鑑定對雙方都有利              07/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