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atersky (專賣~BOSCH蝸牛喇叭~讚)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測速]桃園大溪溪洲橋 警察手持測速槍攔檢
時間: Tue May 8 11:22:18 2007
生平第一次被測速槍攔停
重點是我騎機車...雖然說沒規定不能攔機車..
我也的確超速,但是兩位警察有一位真的態度很差
提醒一下..就是台四線,大溪-龍潭,可以看到石門水庫前,旁邊很多活魚餐廳的那座橋
我是北上,上橋就被鎖定,到橋尾被攔下來
當地速限40,我被開80
超速就認了....也當場道歉...
兩位警察,一位說要小心點別騎那麼快..
另一位一看到我有同行朋友,就開始酸
你們兩車距離差不多嘛...你們一起的...小心我多開你一條43條
就是所謂的飆車條款
接著又看到我的牌框,(銀色細邊匡住大牌,不影響辨識,也未蓋住任何字樣)
又說要開一張13條...
提醒常跑台三的板友小心一點
-------------
另外請問..
如果是測速槍攔檢
除了他讓我看測速槍速度外
可以要求他出示其他單據嗎?
另外因為這樣被攔停,他後來有拍我大牌
請問這樣是正常程序嗎?
(我問他為什麼要拍大牌,他說做個紀念...一一||)
-----
回家已經查到新版處罰條例
40條
機車超速未滿20km 1200
20-40km 1400
40-60km 1600
我剛好被開超速40km
法條上是寫40km以上,未滿60km
所以我應該是會被罰1600
但是我想申訴
申訴測速槍有誤差容許值
即便是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認可之測速槍都有正負3km的誤差
換句話我要罰我1600
他應該要開單開我83km才合理
------
唉...騎車開車還是慢點好...><
--
╭┼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 Author: watersky 從 59-115-158-15.dynamic.hinet.net 發表
→ lata 推:話說回來 橋靠石門水庫入口那邊還是騎慢點好 07/05/08
→ KIRIN 推:我原廠車的時候被例行性攔檢也有被拍大牌~不過我沒違 07/05/13
→ KIRIN 推:規,所以也沒有問他= = 07/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