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nyday (sunyday)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發生車禍,對方不出面處裡,我該怎麼辦?
時間: Tue Apr 17 00:43:06 2007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子的...
4/3我開著行經板橋民權路口等紅綠燈,前方停著一台機車,
燈號剛變綠燈,才剛起步,前面的機車就突然停下來撿東西,
因為速度才十公里左右,且他佔住三分之一的車道,所以就本
能反應的踩煞車停下來,才剛停下來沒兩秒馬上就被後面的車子
撞上來,他的右邊保險桿撞到我的左後方保險桿,
當時馬上就報警處理,也備了案,對方也表現出有誠意要處理的態度
,但是事情經過了兩個禮拜,對方完全沒有出面解決的意思
被對方耍了三次(第一次說要一起車廠報價,結果說臨時有事,
沒辦法到,所以約好下星期一付錢,結果又說要加班,沒辦法來,
第三次是直接讓我們空等到晚上12點,手機有通但是不接,後來直接掛掉。)
到了上星期四車主才主動打電話告知我們,肇事者是他朋友,而非
車主本人,且他朋友是無照駕駛,所以當天筆錄資料是車主的資料,
因為資料是車主的資料,但是手印是肇事者的指紋,
這似乎已經構成偽造文書的事實,
所以現在車主極力撇清他跟肇事者的關係(有人會借新車給不是很熟的朋友嗎?怪哉!)
聲稱他並不知道肇事者拿他的資料去做筆錄(那你當時陪他一起做筆錄是陪假的喔)
我們車子的維修費用是14K,但是因為肇事者已經完全避不見面,
我們也無從追討起,而車主本身也不想賠償這筆費用,
所以現在已經函送法院,等候通知。
請問,我該如何更近一步地要求對方賠償我方的損失,
而且,對方還一再提到他的車子維修費用高達40K,並質疑我方也有責任,
應該賠償他的損失,這下原告變被告,我完全哭笑不得(現在的年輕人到底在想什麼)。
希望各位大大能指導小弟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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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冒用車主資料,但是,還是很難保證對方兩人早已套好招,
畢竟他們是認識的朋友,這是小弟的推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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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sunyday 從 125-224-1-77.dynamic.hinet.net 發表
→ Joliner 推:讓警察去查吧!做筆錄警局有監視器? 後撞前讓他賠爆吧 0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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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keji 推:偽造文書的是肇事者 不是原PO 這點要弄清楚 07/04/17
→ akeji 推:這種只能上法院了 沒有協調誠意... 07/04/17
→ sv125rr 推:這不可能吧~~警察到了車禍現場開頭第一句話應該是 07/04/18
→ sv125rr 推:要雙方的駕行照吧~~~沒有怎麼開始做筆錄呢?? 07/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