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hantomII (......)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問題]第一次發生事故!嚇壞我了....
時間: Mon Apr 16 18:09:38 2007

※ 引述《jaysky (我想買車趴趴造~~1.6佳)》之銘言:
> 小弟今天和某位機車騎士在內湖發生車禍
> 地點是在內湖大潤發周邊的路上,當時我正在試車
> 車主也坐在車上,就在我要左轉新湖二路的時候,
> 我方向燈已經打了,然後也彎過去了!但這時聽到後面有一陣緊急煞車聲
> 然後就看到機車從後面擦撞上來,所以趕快下車,看機車騎士有沒有事!?
一些想法,提供您參考一下:

印象中那一帶的馬路還蠻寬的,內側有一到數線車道禁行機車;

不知道您左轉,後方機車與您發生碰撞時所在的車道,是否禁行機車?

又,您左轉時車輛是否位於內側左轉車道?是否有跨越數線車道進行轉彎?

您或許可以回想一下這些問題,希望能在您與對方論理時提供幫助! ^^
> 機車騎士沒有什麼大礙,腳踝有輕微擦傷,機車也沒什麼問題!
> 汽車則是後保險桿左側被撞,左側後座車門有輕微刮傷掉漆....
> 確認過騎士沒有大礙,機車也沒事,但機車騎士有帶一台NB,
> 螢幕左上的地方,應該是因為撞擊時去壓壞
> 物主是說才剛買沒多久,但這種人為因素,保固應該也沒屁用才對....
> 事故發生時,我們並沒有叫警察到現場,只留下彼此的名片
> 現在車主問我要怎麼處理?車子還原應該還算小事
> 但感覺大條的是在那台nb上,稍微問過報價,維修費要到6500....
> 我需要去負擔兩邊的問題嗎?沒有叫警察來現場的話,
> 是不是誰吵贏就有理?(朋友說的)
因為在您的情況中,您並不是事故車主,於事故發生時也並未報警製作筆錄;

所以我想,若是談判不成,您駕駛車輛的車主不甘損失,而向您或您和機車騎士

共同要求損害賠償的話,由於您可能會比較難提出事故當時對您有利的證據來主張免責,

因此,這樣的結果可能會對您比較不利。

建議您也可以從這個方面思考一下,希望您能得到圓滿的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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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PhantomII 59-104-30-149.adsl.dynamic.seed.net.tw 發表jaysky :謝謝指教!和騎士已各自處理,下午也賠了車主的維修        07/04/16
→ jaysky :駕駛座鈑金、後座烤漆、後保桿更換....4500(T_T)           07/04/16
→ PhantomII :辛苦了! 就當財去人平安,破財消災吧! orz            07/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