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more (廉價勞工)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公告]有關路邊警察臨檢沒警示標示的取締方式一文。
時間: Fri Apr 13 01:35:17 2007

※ 引述《JosephYu (我愛阿魯。阿魯愛我)》之銘言:
> 各位板友大家好:
> 由於此文到最後涉及政治議題,而此議題並不符合本板之討論之討論要旨。
> 而討論至最後似乎恐流於爭議,因此小弟將在三日後刪除一系列文章。
> 在此之前,如板友們如需備份者,請自行備份,謝謝您的配合。
>                                                   板僕 JosephYu 敬上 2007/04/12


    既然叫"罰單"與事故版
    我實在看不出來討論警察執法方式有哪裡不符合討論要旨?
    難道這個版只能討"XX行為要罰多少錢",你違規就認命乖乖繳錢
    有意見不爽去就去申訴這種文章出現?
    台灣的憲法教育根本不會教育人民自己有哪些權利
    同樣的警察也不會主動告訴你如何申訴罰單
    在這個版可以討論如何申訴罰單
    卻不允許討論為何人民可以有申訴的權利
    這樣的邏輯似乎不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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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Qmore 124-8-72-116.dynamic.tfn.net.tw 發表Qmore :如果這一系列叫離題,那"                                   07/04/13
→ Qmore :"跑給警察追"那一系列也是類似的討論也是離題               07/04/13
→ Qmore :有問題的才刪沒必要全部文章都刪吧                         07/04/13
→ Qmore :不然類似的文章沒有反對版主意見的"跑給警察追"存活         07/04/13
→ Qmore :這一系列有和版主不同意見就被刪?                          07/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