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more (廉價勞工)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下午的車禍~
時間: Mon Nov 20 00:08:16 2006
※ 引述《kendar (只拍我想要的)》之銘言:
> 今天去做了筆錄..
> 有遇到那個人
> 他是說 他只有保強制險..
> 那所以我只能請得到醫療部份的款項摟?
> 還是明天去問問看我的保險公司
> 看他們怎麼說?
> 去的話要帶什麼東西嗎?
> 車子的估價單 醫療的收據
> 我現在也只有這兩個
> 那我的安全帽還有單眼相機跟玉鐲可以求償嗎?
> 就算其他兩樣都沒有...
> 安全帽總可以吧?
應該說只有醫療部份有保險公司會賠
保險公司雖然機車,
但是我說過,錢不是從自己口袋出來,反而比較快拿到錢
其他就要回歸一般侵權行為向對方求償
如果對方沒錢或存心要賴...這就會很花時間精神才會拿到錢
因為車禍直接損失的財物當然都可以求償
但是要如何舉證損失是比較麻煩的
除了要舉證損失金額,
還要舉證是因為車禍損失(最好是在筆錄上寫明損失物品)
修車的估價單還算是比較明確
安全帽,相機,玉鐲就很難估價
原始取得的單據我想應該沒有人會留著吧
不過民法是以"回復原狀"為原則
所以如果是無法修復的東西
應該是以"重置成本"為原則而不是當初的"取得成本"
這部分就看你談判的技巧了
因為這是要對方口袋裡掏錢出來賠,就要看你怎麼去和對方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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